他故意毁的桌上这个笔记本,而不是其他笔记本,就是因为借过她的这个笔记本,也见过佣人按她的吩咐给她买的笔,很清楚她的这个笔记本里用那种笔记的内容最多。
既然谈妥了,应如笙就很快离开了。
宋沛年站在室内看着应如笙离开的身影,眸光变幻莫测。
她没有心思找男朋友的话,是不是就代表她不喜欢他,也不喜欢大哥?
可说到底,根本原因还是在于她不喜欢他,事到如今,他似乎陷入了一个进退维谷的境地。
不过这种困境并没有让他在到底是退一步暂时只做她弟弟、还是进一步亲近她上纠结多久,彻底让他下定决心的时间是在一周后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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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晚上,应如笙从宋沛年房间离开后便正巧遇到了送笔给她的宋予深。宋予深还真是说到做到,说给她送笔,还真的给她送过来了,她本来都快忘记了,没想到大忙人的他竟然还记得这种小事。
笔包装得很好,看起来完全是新的。
宋予深道,“这支笔我没用过,所以也没拆封。”
他没有收藏笔的爱好,这支笔也是友人送给他的,他也就一直放着了。
这些时日以来,他对面前的少女还算是有好感,所以也愿意宽待于她。
送了笔,他没作停留地就离开了,因为他确实很忙,这段时间都没有几天去了实验室的,来给她送笔也不过是忙里偷闲的一丁点时间而已。
宋予深的这种忙,在接下来一周里也得到了印证,除了上课,基本上看不见他的人。而她这一周因为宋沛年要抄笔记,则基本上的时间都是留在实验室的,和宋沛年一起上下课,一起自习。
两人在一起一周,宋沛年不着痕迹地想靠近她,然而她却始终是不近不远的距离,任由他如何努力,她都没有再对他亲近一分,就算是偶有亲近,也会在不经意间暗示到两人的姐弟身份,但好在,她没有再像那一天之后一样避开他。
是夜,宋沛年耷拉着毛茸茸的脑袋趴在自己的小猫爪子上,盯着身边的她专注地复习。
室内虽然安静,可他却丝毫不觉得无聊,他很喜欢这样和她在一起,她身上似乎有种让人能不自觉间安静的气息,仅仅是这样和她在一起,他都能够感到欣悦。
一人一猫很和谐的待在书房里,一向活蹦乱跳的哈士奇却不知道跑哪儿去了。
半个小时后,二哈摇头摆尾的进了书房。
不用人问,它嘴里叼着的粉色日记本就已经说明了它去了哪里。
自从那次宋沛年搭着毛巾讨好应如笙得了宠爱,它摧残莲花被打后,不知道为什么,它似乎就尤其喜爱粉色的东西。
然而或许是应如笙不喜欢粉色系的缘故,她的整个卧室,除了已经被摧残后换掉的莲花,就只剩下那根毛巾和这个日记本是粉色的。
可惜毛巾太高,英短可以跳上桌子去够,哈士奇却因为体型太大而跳不上,也就够不到,所以它就把目光放在了矮桌上的粉色日记本上。
宋沛年看了一眼明显又是来引起应如笙注意的二哈,眼皮都没掀一下就直接挪开了目光。
跟二哈计较了两次过后,他放弃了,跟狗计较什么呢?
二哈却不满了,虽然上次小弟带它一起玩了,但是这并不能抵消它对他争夺主人宠爱的仇恨。它已经看不惯这只给主人吹枕边风的小弟很久了,现在他竟然还敢无视它!
它立即抬起爪子想rua书桌上的英短。
宋沛年本来转了视线,加上猫的眼睛不像人的眼睛那么看得清,它也没来得及看出二哈的动作,就已经被它薅了一爪。
他本来就是趴在桌边的,身体又小,被二哈那样没轻没重的一抓,整个身子顿时侧翻了出去。
二哈本来只是想跟英短玩,没想到他竟然这么不经玩,薅一下就要摔下来,它被吓得立即丢了嘴里的日记本,躺在地下就要用自己柔软的身体接住不小心摔下来的英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