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朝山和宋朝江一左一右扑向了李藏风。
姓魏的膝盖一撞,投去了一个链条。
这链条在阳光下金光闪闪,一看和涂了金漆似的。
但这还不算奇的,奇就奇在链条尾部缀了一个六棱金瓜,看着足足有两个成年男子的拳头那么大小,这玩意儿也不知里面兑了多少金混了多少铁,使起来沉甸甸,飞出去虎虎生威,一种金属摩擦空气的声音在贯穿人的耳膜。
姓魏的如此,宋朝江也扔出了一只链条,只是他的钱似乎少一点,他的链条是银的。
银链子的尾部缀的不是金瓜,而是一把带弧的小刀。
他们一个扔出了瓜,一个甩出了刀子,听起来像是晋江读者和晋江作者的常规操作。
但瓜和刀子的目标是谁?
是李藏风。
重量十足的金瓜扑向了李藏风的左腰,小刀则刺向了李藏风的右腰。
这一看就是和他的肾过不去了,想一次性要两个,让李藏风从此不能人道。
你别看我花了这么多行来描述这个战况,其实这个情景只发生在短短一瞬间。
也就是我们所熟悉的“虽很长但很短”。
在这种情况下,元朝花扑的是我,李藏风是无法救援的。
他要救也得先救自己,他的肾岌岌可危,他下半生的幸福就维系在这一刻。
他应该没有时间救我。
可是他偏偏喜欢打脸。
李藏风足跟一蹬,忽的飞起。
他引体向上,一把老腰像戴在身上的丝帕一样,忽的拧动起来,随心一转,旋转之间一个挺拔,他在半空中掷出一把刀。
刀冲着我飞去。
是的,就是冲着我飞。
你不要看这个操作骚气,它的的确确是起到了作用。
这把刀的轨迹就如经过精准计算一般,刀身似一道紫电划过半空,正好戳向了离我身前不到三寸的元朝花。
元朝花一个惊醒,猛地刹车,往我的左上方一个冲刺,在最后关头躲过了这一刀。
他这一波可以算是躲得狼狈,用全身劲力扭转这前冲的身形,转得腿筋几乎扭断,姿势如狼似狗,显出了无与伦比的求生欲。
那你说我该怎么回应他的热情呢?
本来我是打算用匕首和断剑的,它俩毕竟还能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