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我八倍速处理完,我与愤怒这种感情又久别重逢,怒指使我向一个人动手,结果梁挽虚弱道:“别……别去杀他……”
我实在是不懂了:“你连这样忘恩负义的人也要护?”
梁挽摇头:“我护的不是他……是你……”
“什么意思?”
“你当街shā • rén……在官府那边就会落下一个红名……你为我shā • rén,在江湖中就会落下一个黑名。你的前途还要不要了?”
这屁话一放,我是真的怒了。
“命都不要的人,前途算个什么!?”
要不是因为他是梁挽我早喷死他了,这样的话在这种时候说出来,这是把我当什么人了?我要是还在乎所谓的前途,我用得着巴巴地跑来救他吗?我刚才就跑了好不好!?
梁挽见我目光带怒,也知道这话着实不像样,第一次露了虚心模样,却仍坚持道:“我只是不想你为我去shā • rén……”
我心中一黯,登时新愁旧绪涌上心头,再也没了愤怒的力气。
这个老母亲,这个傻梁挽,居然直到现在还认为我真是个江湖新人。
他从第一次见面开始,就觉得我是白纸一张,用着不知道从哪里培养出的直觉,认定了我是个手上不沾半点血腥,脸着地下凡的小仙男。所以只要他小心护着、捧着,我就能一直这样仙下去。
哪儿有这么好的事儿啊?
他从一开始就已经搞错了。
我缺的是做个野生江湖人的经验,因为我拥有的都是七哥的记忆,七哥擅长做的是一个被安排的江湖人。所以我行事作风不像是常年在江湖上混的,这个应该可以理解。
但我不缺shā • rén的经验。
仙男这个词儿,那肯定不是为我量身打造的,更像是为梁挽而生的。
于是在伏兵们向我靠拢之前,我先做了一件事,以显示我与小仙男之间隔了十万八千里。
朱三朝的伤口在肺部,那也是可以被养好的。
养好了以后,狗贼依旧是狗贼,你说是不是?
于是我一跃到朱三朝身边,唰唰地就是两刀。
一刀一下,挑断了这狗贼的两根手筋,他从此就是个用不着手的废人了。
我在某人的惨叫声中退回了梁挽身边,却见他一脸莫名地看着我。
我冷笑道:“忘恩负义,背后偷袭,难道不该配一个这样的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