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氏听了,倒是没有反对,点点头道,“都听你的。我就是怕娘不肯给咱闺女取,毕竟,娘她——她不是很喜欢丫头。”
“不必担心,我来同娘说。”
夫妻二人相拥说着话,离他们不远处的小女婴,却是不知何时睁开了眼睛,正一脸惊讶看着自家爹娘。
原来爹爹这么会哄奶啊,怎么上辈子自己就没发现呢?也正常,上辈子自己一心想着要嫁给那渣男,对家中的事情都不大上心,虽然知道奶偏心自家,但却不知道这都是爹的功劳。
床榻上的爹娘说起了亲热话,小女婴十分自觉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放空了思绪,决定不做自家爹娘的电灯泡了。
电灯泡这个词,她还是在那个奇怪的地方学到的。
上辈子,小女婴也是姜家的女儿,取名为姜意,从小到大虽然没享什么大福气,但也没受过啥苦,虽然爷奶都重男轻女,偏心家里的孙子,但好歹爹爹娘亲对她们兄妹一视同仁,比起大伯母和三婶家的堂姐,她的日子可舒服多了。
可惜,都怪她自己眼瞎,不顾家中长辈的反对,一意孤行嫁到了潘家去,结果表面上正人君子的潘衡,居然置了外室,还在她为他操持秀才宴的当日,领着那大肚子的外室上了门,说要纳妾。
她那婆婆,她进门之前说拿她当亲闺女的表姑,不劝潘衡,反倒过来劝她要贤惠,逼着她认下那大肚子外室。
上辈子的姜意也不是个好脾气的,哪肯受这样的气,一气之下在秀才宴之上闹大了,潘家落了好大的面子,估计潘衡科举这条路,一个秀才是到头了。
在潘家大闹后,姜意便收拾了自己的嫁妆,与潘衡签了和离书,打算自己一个人过日子得了。结果一出门,还没走出潘家那条街,肚子便痛的不行,裙上全是血,就那么生生流了孩子,痛晕了过去。
一睁眼,却发现自己身处一个陌生的地方,那里的房屋十分怪异,从上到下有十几层,还不是用黄泥起的,各种颜色,房子里进进出出的人也很奇怪,不管男女,全都露胳膊露腿的,白花花的胳膊大腿,一开始简直把姜意的眼睛都给闪花了。
渐渐的,在那里待久了,姜意也就习以为常了,知道自己所在的地方叫“XX大学南校区”,露胳膊露大腿的男女们是这里的学生,甚至偶尔还会跟在那些年轻的男男女女身后,到他们嘴中的“教室”去听先生上课。当然,刚开始她半句话都听不懂,不过,上课的先生也不会来点她的名就是了,因为没人能够看到她。
在那里待了很久很久,姜意掰着指头算一算,估计得有十来年了,结果一睁眼,就发现自己又投生到娘肚子里了。
姜意叹了一口气,幸好还是自己的爹和娘,这辈子自己一定不惦记着潘衡了,一定听爹爹和娘亲的话,潘衡什么的,还是有多远滚多远吧。
小婴儿的身体很脆弱,姜意虽然有意识,但大多数时候还是迷迷糊糊犯困,打了个哈欠,又开始呼呼大睡了。
睡着睡着,也不知过了多久,突然就发现自己的身子腾空了,睁眼一瞧,眼前就怼着爹那张笑得憨厚的大脸。
哇,爹你不怕把你闺女吓傻了啊?!
姜仲行还不知道自家闺女的心声,一见闺女张了眼睛,黑溜溜的眸子,晶晶亮亮的,简直比城里铺子卖的那啥西洋珠还要好看,顿时傻笑起来,“娘,您看,你一来,四妞妞就睁眼睛了。四妞妞这是知道她奶来了呢!”
姜老太看他这幅傻爹的样子,没好气,“奶娃娃不就是吃了睡,睡了吃,你把她吵醒干嘛?惹哭了,遭殃的可是你媳妇。”
姜仲行笑眯眯,趁姜老太说话的功夫,把怀里的小闺女放进她奶怀里,笑眯眯的说,“娘,我跟宛娘商量了,四妞妞的名字,您来取呗。这孩子和您有缘分,我还指望着日后她跟娘您一样管家一把好手嘞。”
姜老太被哄得高兴,但听到取名,还是有些心里没底,“我来取?你咋想的,老二家的,你也同意啊?”
姜老太虽然自认管家一把好手,整个双溪村没一个比得过的,但她还是有自知之明的,大字不识的,咋能给孩子取名字,万一取个土里土气的,还不被笑话一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