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跑一个追。
转眼跑出上百米。
任鹤隐现在的奔跑速度远胜从前,爆发力和耐力都十分优秀。
野兔跑得比他快,然而草丛里障碍物多,也快不了多少,任鹤隐没有试图去扑抓,就一直跟着野兔跑。
跑了几分钟,野兔往山上蹿,任鹤隐知道它快要钻洞了,脚下速度又提了几分。
野兔慌不择路,被任鹤隐一直追着,拐了个弯,没能回到自己的洞穴里。
在任鹤隐开始喘气,觉得体力不支的时候,野兔也越跑越慢,突然四脚一蹬直接倒了下去。
这只野兔被任鹤隐追死了。
任鹤隐看着前面倒地的兔子,抹了把快落到眼里的汗水。
兔类就是这样,警觉性高,跑得快,但是耐力不行,被追一会儿就容易死。
任鹤隐双手叉腰,喘着气去将那只野兔捡过来。
他挺久没吃野兔了,扒了皮做个红烧兔子什么的也挺不错。
带上野兔,背上草药,任鹤隐往部落里走。
今天出来得早,任鹤隐没怎么在野外耽搁,回到部落里的时候,太阳离到正中还有一段距离。
放哨的兽人见他背着一个背筐,手里提着一只大兔子,有些吃惊,“抓了那么大一只兔子?”
“是啊。”
“厉害啊,怎么抓到的?”
任鹤隐脸上有些骄傲,晃了晃野兔,说道:“硬生生把它跑死的。”
他心情好,露出一口碎玉般的白牙,唇红齿白,眉眼弯弯。
放哨的兽人还没伴侣,轻咳一声,红着耳根忙移开目光,含糊道:“快点进去休息一下吧。”
“好。”任鹤隐带着大兔子进部落,亚兽人们看到他的猎物,又是一阵惊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