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顿酒,大家伙儿对知青的印象仿佛还更好了。
送礼的知青们就不说了,怎么都比拿着两根腌菜就拖家带口大吃大喝的人家强。
哎哟,小余同志的手艺是真不错啊。
村民们一直以来对美食的定义就是大鱼大肉,但今天这个理念仿佛有些摇摆起来。
那个铁板芋头是怎么做的?吱吱作响的端上来,外面浇着一层晶莹剔透的浓汤,四四方方的小芋头外酥里嫩,吃着吃着怎么还有股肉味儿呢?还没有肥肉的腻和猪肉特有的腥臊。
还有那素排骨,听说是用面做得,嘎嘣脆的,咸香可口,几乎可以以假乱真的当成真排骨。还带着面食特有的甜,越嚼越甜,外头的馅料却是咸的,两种口感结合在一起,真是妙不可言啊。
还有那一碗热乎乎的鱼肉蛋丝蔬菜羹,浓稠鲜美,颜色漂亮,气味清香,老人小孩吃着也很好。哪怕刚端上还烫得很,一样一眨眼就被抢光了。
这些素的半荤的做得好,那大荤就做得更美了。
上好的五花肉,一片一片晶莹剔透的躺在雪白的盘子上,外皮是红棕色的,十分有嚼劲,肥肉烧得半透明,奶酪一样的润滑,瘦肉里饱含着汤汁,一口下去仿佛把整个猪的精华都吃到了嘴里。光吃猪肉腻,所以中间放着一叠酱料,也是半透的浓稠酱料,琥珀色的,飘着一点红色的辣椒碎片,微甜微酸微辣,像是某种果酱和辣椒混合物。
村民第一次尝试烧猪肉配果酱,这么反传统的东西,大家居然也都接受良好。
红烧鲫鱼,鱼腹清洗后塞入腌制好的馅料,用肉、鸡蛋、香菇、冬笋等鲜货调的。鲫鱼本来就鲜,加上腹中的馅料,果然比往日自己烧得更加鲜美,又没有鱼类特有的腥气,鱼肉更是入味,简直就是理想的下酒菜。
还有看着十分简单的白切鸡,干干净净的一盘,好像很容易就能做出来。然而一吃就觉察出差距来了,一块块的鸡肉里含着一层层的胶冻,那是胶原蛋白。哪怕是鸡胸脯肉也不干,每一口都带着香。
贵大娘看大家吃得高兴,时不时的叫好,笑得见牙不见眼。原来家里人还反对她去找知青掌厨,哼,现在知道姜还是老的辣了吧?人家那可是能在大城市里开馆子的手艺,几代传下来的,能和村里人自己倒腾的东西一样么?
年轻人哟,还是得多历练历练,见识太短浅!
别的不说,村里的厨师能这样的讲究?还在乎东西摆盘好看不好看么?但是这小余同志就能把食物做得是又好吃又好看。
花了那么多钱娶媳妇,买了那么多东西摆喜酒,不就为了这份热闹么?
贵大娘心里很是满意,她甚至悄悄的留下了二两的肉塞到篮子里,准备晚一点让小余同志给带回去。
吃完酒席,小余同志就回来了,还带回了一篮子的谢礼。
有二两的瘦肉,几根鸡翅,一条鱼,几个鸡蛋,红薯,一把小菜等等,还有红纸包着的五角钱,在村里算是规格很高的谢礼了。
她没有客气得拒绝,这是应得的报酬,也是立一个规矩,以后要是请她掌厨,也得按这个来。这也就是村里,搁城里这点东西想要请御厨传人?做梦呢吧。
忙了这一天,小余回来就睡了,晚上大家用烤红薯对付过这一餐。和她一间屋子的小花同志蹑手蹑脚的走出来,“小鱼儿累得狠了,吃了一个红薯又睡下了,明天早上我来做吧?”
小花同志这话说得特别虚,她在家里就是不做厨活的,来了这里也没有打通厨艺那根窍。哪怕天天看小余同志忙活,也没偷师到什么技艺,做出的东西只能说不糊了不夹生,能吃,更多就别要求了。
“我来吧。女同志做饭辛苦了,明儿也休息一下。”昭明突然说。
大家都惊讶得看着他。这年头会做饭的男同志是凤毛麟角的存在,不管是村里还是城里。
“你会做?可别糟蹋了好东西。”
“能,我就是不大会控火,得找个人帮我控火。”昭明自信满满。真不是吹,他天生就会做菜,上手就来。
大家也只能半信半疑的答应了,其实心里还是有些不信任。看这小伙子白白净净一身书生气,哪里像是能下厨的人?何况村里用的是灶,比城里用煤的更不好烧一些。
然而第二天,从厨房飘来的香气告诉大家,人不可貌相。
“好香,是皮蛋瘦肉粥。”人群里的老饕准确的报出名字。
皮蛋瘦肉粥飘着一股家一样温暖的香味,暖洋洋的,有着刺激脾胃的香。香味在屋里屋外转了一圈,就把所有睡着的人也‘叫’醒了,连今天睡晚了的小余同志都穿着睡衣探出一个脑袋,鼻子一嗅一嗅,厨师的本能就发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