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单单是这样,路易斯主仆也不至于成为书里的反派。
问题出在书的后半段,亚摩斯在被路易斯打断腿,扔出城堡之后。哄骗了他的好友索菲娅。在成功攻略索菲娅之后,用圣水将她打伤,并卖给了地下拍卖场,作为对路易斯的警告。
路易斯看到索菲娅的尸体,带着管家屠杀了亚摩斯大半个后宫,在和亚摩斯决战的时候,被亚摩斯的神父情人杀死。
宋言卿啧了一声对系统道:‘真是有趣,不过就是视角的转化。’
[不是的宋先生,主角的人设有很大的诧异。]系统回答道:[这是一本报复社会的小说,主角是一个三观扭曲极度自私的人渣。作者写这本小说,纯粹是为了发泄。这和第一个世界,有本质上的区别。]
早在听到两个狼人讨论如何利用他的时候,宋言卿就知道这个世界到底有多么黑暗。
外面传来狼嚎声,那两个狼人的兄弟顺着血腥味寻找了过来。
宋言卿紧了紧身上的毛毯,拔出插在一边的长剑。喝了口狼人带着的酒,起身走向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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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个美好的夜晚,路易斯从镶着红宝石,精致奢华的棺材里坐起来。
仰着头让早就候在一旁的女仆为他换上衣服,坐在从人类王宫抢来的椅子上,接过酒杯细细的品尝起,美丽的纯洁少女的血液。
他已经选择性遗忘昨晚不愉快的经历,他永远不会承认他是被那个驱魔师吓跑的。他只是担心索菲娅的安危,怕两个人打起来误伤了瘦瘦小小的索菲娅。
路易斯对这个少女的血很满意,他挥挥手,立刻有仆人将那个少女带到他的餐桌旁。
这是一个清秀的人类女孩,路易斯打量了一圈,想尝尝手臂,又怕出血量不够,吃的不痛快。
想学学那些狐朋狗友,又觉得品尝胸部的血液过于猥琐变态。
想别出心裁,又有点担心臀部的血液配不上自己贵族的身份。
路易斯思索了半晌,最终还是选择了相对保守传统的位置。
他点了点少女的脖颈,一旁的厨师操着小刀熟练的在少女脖颈上划了两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