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铜锣湾。
“哈哈!”靓坤拿着一袋钞票,非常得意的笑着,笑声很刺耳。
笑声刚落,手里拿着三个香,神情虔诚的朝着财神爷神像朝拜三下。
檀香刚插进香炉,嘴里就开始吐槽:“扑街山仔燃啊,这才不到十天,就赚了近千万了,比财神爷都劲!”
“都想着要不要把这神像换成他的!”
靓坤目光认真盯着墙上的财神爷,看样子不太像在开玩笑。
“坤哥,这里的五百万,我们要不要交数?”
说完,傻强目光贪婪的看着前方的那袋钞票,自己几辈子都赚不到这些钱。
但却强忍着心中的欲念。
有钱还得有命花。
“交数,交条毛,这都是我的!”
靓坤嚣张的声音,在办公室里回荡。
作为洪兴话事人,按规矩,他的每一份生意都属于字头。
之前走粉赚到的钱,也得按比例分下去。
但是,靓坤认为这袋钱是他和许燃的合作生意,赚到的一毛钱都不属于洪兴。
哪怕是借了洪兴的名头去压迫那些服装厂的老板,靓坤都不会交上会。
过了一会,傻强接了电话走进来了。
“坤哥,东星的人找你谈数,说你做过火了,让他们的场子收不到数!”
“嗯,我们洪兴有去踩东星的场?”靓坤歪着头,一脸疑惑。
“那十几间服装联合起来,给骆驼包了一个大红包,请他出头!”
听到傻强的话,靓坤拿起了一捆钞票,双眼中迸发了凶狠的杀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