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朝末年dòng • luàn,天子无道,各地起义纷起。陛下原是前朝臣子,看不惯天子无道,也跟着起义,而后才得以登上帝位。当年陛下未曾登基时,是武将出身,常年在外出走,借宿他人家中这等事常有,难保不会留下什么桃花债。
“舅舅当年带队途径北山时曾经失踪过一个半月,当时重伤磕到了脑袋失忆了,”季崇言拿起桌上一柄折扇在手里缓缓摇了摇,淡淡道,“彼时一个农家女救了他,当时两人便好上了。一个半月之后,舅舅恢复了记忆,时至战事关键之秋,舅舅自然不可能留在农家,也不便带她北上,不得已便做了约定待到回去让家里人过来接她。只是后来北山被乱军攻陷,被舅舅派去的人找到当年收留舅舅的农家时,那农家早已被乱军一把火付之一炬,这段情债就此便断了。”
林彦听到这里,当即恍然:“那如今看来是那农家女没有死,非但没有死还留了骨血,如今让自己的骨血带着陛下的扇子过来寻陛下?”
“倒也差不多,不过有些你却说错了。”季崇言盯着自己手里的折扇,道,“那农家女如今已经死了,那小娘子也不是陛下的骨血,而是陛下骨血的继姐。”
林彦听的一怔:“那农家女改嫁了?”
“彼时正值战乱,今夕不知明日,那农家女也未与舅舅成亲,后来另嫁他人不奇怪,那小娘子便是她后嫁丈夫的女儿。”季崇言道,“舅舅未曾瞒她身份,只是天子的身份让已经改嫁的农家女心生惶恐,故此不敢相认,这一次也是因着农家女与她后嫁的丈夫病死,留下两个半大的孩子,实在无法才让两个孩子进京寻的亲。”
“原来如此。”林彦听明白了,不过很快他便发现了其中的不对劲,“为什么进春猎的是那个小娘子而不是陛下的骨血?”
“因为陛下的骨血是个男儿。”季崇言淡淡道,“那小娘子不敢冒险。”
这句一出,饶是林彦也大惊失色:若是个男儿,那这朝堂之上怕是要乱起来了。
陛下子嗣单薄,直至如今膝下只一位皇子两位公主,如今陛下年岁已然不小,后宫之中也有五年没有后妃有孕了,大殿下储君的帝位也越发稳固,若是这等时候冒出个陛下的骨血,而且还是个男儿……
林彦沉默了良久,喃喃:“或许于大周而言也算一件好事。”
如今这位大殿下能力平庸,又贪慕美色,宫里头稍有姿色的宫女没一个逃得出他手心的,这一点也叫不少大周臣子颇为头疼。如今多一位皇子出来,若是这位皇子能力出众于大周臣子而言是一件喜事;若是这位长在民间的皇子能力并不出众,皇家不比寻常百姓家,多一位皇子,也好叫大殿下有些危机感,稍稍收敛一些。
不过……长久查案断案的本能很快让林彦再次发现了其中的不对劲:“好事确实是好事,可便是那位流落民间的皇子同他继姐有心,仅凭他二人又怎可能进的了春猎场?”
季崇言合了手里的折扇,将折扇扔回桌上,这才道:“是杨老狐狸做的,他事情做的干净,叫大皇子那一脉的人查不出什么来,偏转头便去舅舅面前承认自己所为。舅舅虽高兴多了个儿子,可对于这位继姐如何进的春猎场也是怀疑的,如今杨老狐狸主动到舅舅面前认错,反而让舅舅高看了他几分。”
“还真是个老狐狸!”林彦听罢,忍不住发出了一声感慨,“所以,看他的做派似是想扶持这位皇子?”
“舅舅本对我大表兄不满的很,如今多了个儿子,自然高兴,更何况听杨老狐狸道我这位民间的表弟很是聪慧,”季崇言说着瞥了他一眼,漫不经心的说道,“杨老狐狸不会无缘无故说这种话,估摸着我这位民间表弟确实有几分本事。如此的话,这京城……怕是要热闹了!”
林彦听的倒吸了一口凉气,随即摊手:“不过此事与我无关了,大理寺那个大盗案落到了我的手里,我要离京追查,倒是崇言你怕是躲不过……”
“谁说我躲不过?”季崇言重新执起桌上的琉璃盏一饮而尽,“那大盗偷了舅舅库房里十二颗价值连城的夜明珠,我同舅舅说过了,会同大理寺的人一同离京追查夜明珠的下落。对了,大理寺负责大盗案的是你啊,那是真巧了,幸会!”
林彦挑了挑眉,腹诽:这要真是巧合才怪了。还有,这一声“幸会”也委实太过敷衍了。
不过虽是这么想的,林彦却还是执起桌上的琉璃盏同他碰了碰杯:“如此你我二人就要同行了!”
第一十四章提点
挨了一顿打的季崇欢趴在床上,心情不佳。
盛春时节本是踏青吟诗的好时候,他却不得不趴在床上养伤,一想至此,总觉得后背疼的更厉害了,季崇欢眼底染上了一片郁色。
“二公子!”小厮同墨从门外偷偷溜了进来,急匆匆的跑到季崇欢身边,道,“世子要离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