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笔趣阁>都市言情>仙人只想躺着> 第一百六十一章仙人立誓,开万世不灭之根基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一百六十一章仙人立誓,开万世不灭之根基(1 / 3)

李莉莉感觉自己面临人生中的巨大抉择,选亲情,还是道德?

她哥再过一个月就30岁了,这种年纪自称一声叔叔都没问题了。面对一个怎么看都没有成年的少女出手,恕她直言实在是畜生啊。

未成年的价值观还没有成熟,许多时候分不清楚是不是喜欢,甚至上床都是被蒙骗的。试图跟未成年人谈爱情的成年人,根本上就是在恃强凌弱。以自己的圆滑老道,引导那些懵懂的孩子迷失在偏离自己的轨道上,这是良知的缺失。

李莉莉由于闺蜜是学校老师的关系,间接听说过许多高中生跟社会里的成年人交往的事情。这些女孩排除少部分真的不自爱的,大部分都是被男人的花言巧语蒙骗,最后也都没有什么好下场。

一个有良知的成年人都不会尝试与一个未成年交往。

但是现在不能妄下定论,李莉莉相信她哥的人品,从小到大恋爱都没谈过。怎么可能现在醒来一年多就成了变态,他村子都没出过几回。

而且说不定这个少女已经成年,也不是没有长得比较幼态的成年女性。南方人平均身高本身就不及北方人,有许多身材矮小的女生,李莉莉自己1米7已经算是比较高的了。

没错,一定是这样子的!以大哥的人品,一定不会跟未成年上床的!要是哥是渣男的话,怎么会对慧云视而不见。虽然算不上什么超级大美女,但颜值和身材都很棒,还是个富婆。

李莉莉仿佛找到了理由一般再次抬头望去,刚想要询问,她忽然想到什么。

屁!李易是有女朋友的,就算躺床上这人已经成年,也难逃她哥是渣男的事实!

“你在干什么?”

李易有些疑惑的看着面前仿佛走火入魔的妹妹,一时震惊,一时欣喜,突然又一副世界末日的样子。

面对如此情景他还是一脸平静。只要不是父母和云舒、兮儿回来,区区莉莉不足为惧。

李莉莉终于开口询问:“哥,这这位是?”

没等李易回答,躺在旁边的白发少女就已经举手抢答道:“你好莉莉,我是你嫂子,是仙长的道侣和妻子。”

就跟前世她自我介绍侍女一般,有些名分伱不占别人就占了。然而可恶的是这两个名分都被那两个母老虎给占去了,让太阴仙子非常郁闷,每每想都起气的牙疼。

面前的李莉莉她知道,李易的人际关系她都清楚。这个对许多人来说是机密,但对于太阴仙子这种层次的存在并不算机密,只要她想要官府就会送来。

李莉莉让人羡慕,哪怕是太阴仙子也不由得感叹对方的出身。简直就是天下第一关系户,和尚道士这两个响当当的镇国级都要喊她师姑。

别的亲戚无所谓,但问题是在世仙认她,如此瞬间变得不同凡响。

妻子、道侣?

李莉莉目光呆滞,她不是李父李母这种老一辈,自然明白道侣一词是什么意思。

她哥是一个修士,有道侣很正常。但是他不是有女朋友了吗?难道妻子和道侣是分开的?修士玩得这么开的吗?

李莉莉扭头满脸不敢相信看向李易,说道:“哥你怎么能这样子,你都有了东姐姐。还有她好像没有成年,这是犯罪啊!”

这个与她想象中的修士不一样,李莉莉以为的修士太上忘情,清心寡欲,仙气飘飘。可事实上的修士好像是斤斤计较,脚踏两条船,渣男。

没错就是她哥,此刻在莉莉心中,李易评价已经一落千丈。从一个非常有能力,令人敬佩的兄长,变成了脚踏两条船的渣男。

如果少女是未成年,那还要加上一个变态。

太阴仙子眨了眨眼,说道:“我现在已经十岁啦。”

按照转世以来开始算,这具身体实际上还没到10岁。不过以兔子的寿命来算,10岁相当于人类七八十岁,已经非常年老了。

十.十岁?!

李莉莉瞪大双眼,看这模样发育未免有些太早了,怎么看至少也有15了。

“哥,你这是犯罪,我们自首吧。”

李易脸色一黑,伸手轻敲兔子的脑袋,道:“把话说清楚。”

再这么样他描述下来,自己可能就真成了变态。虽然莉莉不足为惧,但他也不想自己在妹妹心目中的形象变成变态。

“哦。”太阴仙子再次说道:“我活了三千年,仙长不是萝莉控,也不是变态,只是喜欢的人恰好是这个样子。”

兔子突然觉得这个样子也蛮不错的,虽然没有肉体优势,但是能够极大的激发仙长对自己的保护欲。

曾经自己浑身解数,都没能让李长生沉迷于自己的美色。可昨晚她就挂两滴眼泪,仙长眼中有了明显的情绪,会主动抱住自己。这让兔子察觉到了这副身体巨大的潜力,有时候必须做出一些改变。

而且那两个女人都是很成熟的女性,她再来一个哪怕比他们漂亮也没有太大的意义。不如细化竞争能力,特化自身特色。

“好了,你别解释了。”李易看着这兔子越描越黑,手轻轻放在对方的脑瓜上,下一秒白发少女消失不见,一只小巧精致的兔子出现在手掌上。

兔子毛发晶莹剔透,双眼宛如红宝石般通透,仿佛一件艺术品。

“她其实是只兔子,不能用人类的岁数来算。如果换算成兔子的寿命,她相当于人类80岁的老人。”

“这这.”李莉莉震惊的说不出话来了,妖怪他不是没见过,比如二爷家的牛和大黄就是妖怪。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