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一个民警只能尽可能的安抚令维维的情绪,另一个民警继续调取监控,看有没有监控拍到车牌号。
大门的监控清晰的拍到了该车辆的车牌号,民警立马发回队里让同事帮忙查这位货车车主的信息。
经过比对,撞死欢欢的车辆当时驾车的人就是该车的车主。
按照上面预留的电话号码,民警打了过去。
车主名叫孙大海。
孙大海接通了电话,民警问他:“上午十点五十五分的时候,你是不是在华庭山庄外面的马路上撞了一条狗。”
孙大海直接挂断了电话。
民警再拨过去的时候,发现电话已经关机了。
于是联系了派出所里的警察,发现他手机的定位显示在灵江路,于是民警立马驱车前往。
孙大海的车停在了灵江路的路边上,人在车里睡着觉,而在他得到车牌旁边,还有血迹的残存,不过因为他是红色的车,所以这个血迹看的不是很明显,只有走进了才能看的到。
民警敲响了他的车门。
孙大海看到自己面前停着一辆巡逻车,顿时心里慌了。
民警亮出自己的警官证:“来门,下车。”
孙大海无处躲避,只能规规矩矩的开门下车。
因为他挂电话在前,一下车直接就被民警给怼到了车门上,手镯就给他上手了。
令维维扑过来对着孙大海就是一通拳打脚踢,民警见状赶紧拉架,混乱之中自己还被令维维给挠伤了胳膊。
民警吼道:“再闹我把你也抓起来!”
令维维蹲到地上,哇的一嗓子就开始哭。
民警一时间头疼不已。
路过的群众纷纷自发的组织起来看热闹。
民警对围观的人群说道:“别看了别看了,都散了吧。”
在警车上他们就对孙大海进行了突审。
孙大海或许也是被这个阵仗吓到了,该招的全都招了,并且告他们自己将狗丢在了碧湖里。
民警将孙大海带到碧湖去,让他指认丢在了哪里。
碧湖不大,学校操场大小的一个人工湖,属于碧湖山庄的观赏湖。
孙大海指认了一个大概的位置,民警们沿着路边搜索,在路边的草丛里发现了血迹。
孙大海确定差不多就是在这里将狗丢下去的,并且讲述了当时的情况:“当时有辆车开过来我,我也害怕,扔下去都没有看就直接开车走了。”
令维维情绪激动跪在湖边哭,要不是有民警在边上拦着,他是一点儿不怀疑令维维能从岸边上跳下去。
人工湖说浅也不浅,说深也不深,浅的地方有个一米多,中间深的地方得有个四五米深。
民警他们没办法下去捞,只能是叫了专业的打捞队来捞。
打捞队的队长信誓旦旦的保证:“放心,别说一条狗的尸体了,就是人的尸体,我们也能捞上来。”
谁料一语成鉴,他们从河里捞上来了一个麻袋。
看外形十分的奇怪,像是有个人蜷缩在里面。
民警上前打开袋子,狰狞可怖的尸体的脸就呈现在他们的眼前。
一时间,别说是其他的人,就连民警都吐了。
这具尸体已经露出来的部分布满厚厚的一层灰白色油腻的皂状物,是尸蜡。
派出所的民警一般情况下处理的都是一些民事纠纷,很少会遇到这种类型的尸体,于是直接上报了所里。
所里没有犹豫直接往上面报,这种案子不是一个派出所就能解决的。
之前一直情绪激动的令维维现在也老老实实的在一边儿站着。
在刑侦支队的人没来之前,他们谁都不敢动尸体,生怕破坏了什么重要的证据。
他们辖区属于古渡分局管理,没到一小时四辆警车就停在了路边,来的是古渡分局的支队长李桥和他带领的刑侦一队。
在等待他们来的这段时间里,他们拉起了警戒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