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念念打了个哈欠,趴在爸爸肩膀上玩他的头发。
他们等了两个多小时,快十点钟的时候,终于看见那个男人从里面出来,身边是一个女生,留着到下巴的齐短发,黑色的皮衣和皮裙,样貌和身边的男人很是般配。
念筝犹豫了,眼看着他们上了车就要走。脑子很想走过去,身体却被钉在原地不能动弹。车启动,念筝抱着孩子转身走了。
“爸爸,我们不等了吗?”念念困顿地嘟嘟囔囔。念筝亲亲儿子的额头,温声回答:“是爸爸认错人了。”
不要问了,如果真的是冬至,怎么会认不出来自己,除非是他不想认。他不想认我。
“怎么了,罗sir,看到你的小情人了吗?”罗映雪顺着他的视线向外看,只能看见一个抱着孩子的男人。
“看起来身材不错。”她吹了声口哨,饶有兴趣地看着罗羽钦,“第一次见你对一个人感兴趣哦。”
“再废话就下车,让你姐姐带你。”罗羽钦平静地收回目光,启动车子。
啪嗒,一滴水滴落在衣襟,他下意识抬手擦眼睛,惊觉竟然是泪水。他不动声色地转过头,车窗里映出他的脸,为什么自己会露出这种伤心的表情,他不解。
那边罗映雪还在喋喋不休,“你就说大姐,我和她都上过床了,今天见了我竟然不理我,女人,就是善变……”
今天是罗家聚会,一群私生子私生女争奇斗艳,桌上一大半的脸都是生的,罗羽钦只和罗映雪熟悉一点,高中的时候没钱,两个人经常打工,他在麦当劳当服务员,她在台球厅看台。
罗映雪喜欢谁不好,偏偏喜欢人家正宫生的孩子——一个不苟言笑的女人,饱尝爱情苦果,却依旧乐此不疲。
对她的感情生活不予评价,罗羽钦不发一言,心中总有怪异的感觉,是从今天遇到那个人开始的。
回到地下室,念筝收拾小宝睡觉,灯早就熄灭了,他坐在黑暗里摸着胸前的玉佛,这里没有窗户,网上看只有光秃秃的天花板,他回想今天见到的那个人,和他身边的漂亮女孩。
北京的夜景他见过,有时候上夜班,能看到一整条街流光溢彩,像天上的银河。不像家里,到了晚上就一片黑,安静无趣。
“他的确不该认我,我好像蚂蚁啊。”他笑笑,睁着眼到天亮,脸下的枕巾湿透大半。把脖子上的玉佛摘下来收好,压进行李底部。
平淡拮据的生活照旧,但他不太想继续留在这里了。原来觉得北京的天都比家里蓝,房子漂亮,人也漂亮,什么都是好的,是因为心里有根绳吊着。
现在绳子断了,想念起家里的黄土青树,觉得没什么比脚踩在土地上更踏实的。
其实坚持到现在都是执念,一开始想要找回冬至,后来想看看冬至,再后来看一眼冬至所在的城市都是好的。
在见到那个人第一眼,他就无比确定找到了。设想过很多种重逢的场面,没想过会“被遗忘”。
那天如此普通,干燥的春风里,他只是对方眼中的一个陌生人。没有惊心动魄的相认,他也没有想象中的热泪盈眶。
也许在日复一日的等待中,那个答案早就呼之欲出,所以没有感到太多意外。
冬至的生活回归正轨,实在无需和他再做纠缠。
今天下班早,念筝在咖啡店买了一块蛋糕。念念每次来都要看好久,但从来不开口要。
第一次坐在窗明几净的店里吃东西,念念不舍得大口吃掉,用小叉子划了又划,吃了几口就不再动了。
“念念怎么不全吃光?”擦掉儿子嘴边的奶油,想哄着他多吃点。
小宝把叉子放在托盘边上,把剩下的大半推给他,“留给爸爸吃的。”
这是店里最小的奶油蛋糕,所谓的一大半也只不过是成年人两口的量。念筝看着被儿子剩下的蛋糕,第一次觉得委屈。
他低着头,眼泪一颗一颗掉在实木桌子上,连哭都是没有声音的。
“爸爸?”念念从座位上爬下来,走到他面前,钻进他两腿间,用短短的手指擦他的眼泪,“爸爸,是不是我吃的太多了,给你留的太少了,那我下一次再少吃一点。”
他的十根手指都沾满了眼泪,却还是擦不干爸爸的眼睛,“我很小,我的肚子也很小,以后都留给爸爸吃。”他也要哭了,圆圆的小脸皱皱巴巴,“不要哭了,爸爸,不要哭了。”
念筝把孩子抱起来放在膝头,用叉子叉起一块喂他,“啊,张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