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落魄的我遇到我现在的老板,易靳宸。
这听起来是不是挺像小说里的剧情?
其实我也觉得挺像的,当时我刚丢了工作正在四处寻找可以做的兼职,可是M国人对混血Alpha并不友好,因为他们觉得混血的Alpha都很脏,配不上高贵的Omega。
是的没错,M国的Omega是稀有品种,所以在M国Omega的地位比Alpha要高贵。
咳,可混血又不是我能做出的选择。
而正巧那时候落魄的我就被刚从学校下课回家的易靳宸遇见,他甚至没有多问什么就把陌生的我带回了M国的家里,并雇佣我成为了他的保镖,还让我陪同他一起上学。
那时候我便发现他其实并不喜欢与同学打交道,尽管他身边总是会跟着许多人,但他都不会深交。
我曾经问过他,“为什么你不交朋友?”
他只回了我一句,“没必要,因为我不会在这里待太久。”
那时我以为他是指的这里是学校,后来才明白他指的是整个M国。
是的,他终究还是会回到自己的国家。
因为那里才有他喜欢的人。
那是个Beta,一个看起来不怎么样的Beta,易靳宸某次参加宴会回来时给我看过那个Beta的照片。
虽然我不太能理解以他那高贵的基因血统为什么会喜欢一个Beta,但我能看出来,易靳宸在M国的日子过得并不快乐,只有在看到那个Beta的照片时才会露出罕见的温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