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是不是要在这边稍微等一会儿,如果这只大雁有伴侣,它的伴侣就会过来找它?”白志文不太确定地问。
“嗯。”郑山点头。
将受了伤的大雁放在一片空地上,郑山让两只猎狗去到附近警戒,让白志文躲在一旁不容易被发现的地方等着。
他自己则将老虎给拖到了远一点的地方,把老虎身上还能用的箭头扯出来备用,然后开始剥皮剔骨。
老虎身上最值钱的东西有三:虎皮、虎骨和虎鞭。
虎皮已经毁了,剥下来的皮子上全都是洞,硬生生将能够买好几两甚至十来两银子的虎皮降成二三两。
虎骨和虎鞭都是药材,药店要收这两样东西,好在虎骨和虎鞭还是完整的,这两样再加一个虎头应该能够卖个十来两银子。
这边,郑山将老虎身上可以卖钱的部位收拾出来后,那边白志文也等到了受伤大雁的伴侣过来找它。
两只大雁或许是知道了它们的命运,一起叫得特别哀伤,听得白志文有一瞬间想着要不把它们两给放了。
当然了,也就是有那么一瞬间罢了,他这会儿可不能把他们辛辛苦苦、从大虫口中逃生才打到的大雁放回去。
他狠心在另一只大雁的翅膀上也she一箭,然后捆住了它们的翅膀,将一只大雁捆在猎狗背后,另一只提在手上,过去找郑山。
郑山这边刚巧将部分虎骨捆在了猎狗背后,他见到白志文过来提高了手上的速度,把狰狞的虎头背在背上,剩下的虎骨用虎皮一包自己提着。
如果忽了本次遇到老虎偷袭带来的风险,他们两人这一趟可以算得上是满载而归。
这时候时间尚早,回去的路上不用那么着急赶时间,所以在路上休息的时候,白志文就和郑山聊起了以后。
以前只听别人说打猎很危险,真正自己经历了一回才知道打猎的危险到底是什么样。
那种感觉就好像在悬崖上走钢索一样,稍微行错一步就将万劫不复。
虽然他们做猎户的常年在山林间行走会养成直觉,也知道在面对那些勐兽的时候应该怎么应对更好,但是那是在体力和精力都旺盛的前提下。
如果在疲惫的时候遇到了这些吃人的勐兽,那将是场灾难。
白志文找了一个时机开口:“郑兄弟,你以后还想继续做猎人吗?”
“这一趟跟着你进山,我算是了解到了山里的危险,真不是我们这种普通人可以应对的……”
“等到瑾哥儿的姐姐嫁给你了之后,你们有了孩子,你若是还像现在一样进山打猎,万一、我是说万一你在山上遇到点儿什么,那他们母子不就没有了依靠……”
“你别介意,我就是有些好奇,想问一问你有没有什么稳妥一点的挣钱法子?”
郑山有些无奈地说:“说实话,做猎户确实很危险,如果可以的话,我不想再做这一行,可是我长这么大除了打猎,别的什么都不会,如果不打猎的话,以后怎么养家煳口?”
确实是这样,郑家同村里人都不怎么熟悉,准确来说“不熟悉”只是客气话,村里人都很怕他们一家人,郑家世代打练猎人,没有种地的经验,如果想要改行种地连教他们种地的人都找不到。
“你马上就要娶瑾哥儿的姐姐了,你要不要试一下以后跟着瑾哥儿他们家的人学种地?”白志文建议道。
黎明夏的爹是种地的一把好手,之前他好运气地发现了再生稻,现在听说是在想法子看能不能一年种两轮红薯。
如果他一年能够成功种两轮红薯的话又将是一个大发现,跟着这样一位会种地的岳父学种地应该不会很困难。
“我会好好考虑一下的。”郑山回答道。
其实对比起同庄稼这样的农作物打交道,郑山更喜欢动物,郑家世世代代都是做猎户的,他对动物们的习性很是了解。
白志文想了想,多说了一句:“其实不一定要完全放弃打猎,只要不去到太深山的地方,只是有的时候偶尔进趟山还是不错的。”
从郑山上山之后的表现可以看出他应该是喜欢打猎这件事的,让他完全彻底放弃进山打猎有点太过了。
想想那些有钱人家、世家贵族,他们还会专门抽时间出来打猎,当不是以打猎为生的时候,打猎就会成为一种消遣。
他们两人边走边说,慢慢悠悠地往村里去。
另一边,睡醒来的黎明瑾被吓到了,在他的梦里,白志文的手臂被老虎的爪子划伤了,好在白志文和郑山合力最后还是杀掉了老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