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直以为,小时候凌琅喊他“姐夫”是孩子太小不懂事,爱瞎起哄,没想到时至今日,凌琅居然还在曲解他和凌瑾纯洁的友谊。
不过眼下这种气氛,刻意解释反倒不好。
迟炀只得无奈道:“以后别这么叫我了,叫炀哥。”
迟炀比凌琅大一岁半。
“也对,免得勾起伤心回忆。”
凌琅扯扯嘴角,没笑,不敢再多说。
他怕自己说漏嘴,怕迟炀知道真相之后会恨他。
憾恨如同滚雪球,总要找到一个合理的人或物做发泄口,不然肉体凡胎,最终会难以承受。
就像他恨自己,也恨他爸一样。
“你这次回来还走吗?”
整整五个小时过去,凌琅终于问了第一个有关他回国的问题。
迟炀也不知道自己是该感到庆幸,还是该为自己在凌琅那里所剩无几的存在感而叹息。
他捧着热水喝了一口:“暂时不走了,明天去你班上报道。”
“啊?”凌琅一时没反应过来,愣在风里,以为迟炀在和他开玩笑。
“怎么这副表情,不欢迎么?”迟炀问,脸上是一贯的温和笑意。
凌琅摇头:“没不欢迎。”
没有人会不欢迎迟炀。
他只是有点措手不及。
这时,五十多岁的矮个儿男老板抱着一盆土豆片从后厨出来,带着一身油烟气,路过他们桌的时候停下脚步,乐吟吟道:“小凌兄弟,今天的味道还满意吗?”
凌琅:“有进步,姐……炀哥,你觉得呢?”
迟炀现场吃了一口:“不错,就是牛肉老了点儿。”
“好嘞,下回注意。”老板喊来学徒,把迟炀的口味拿本儿记下了,“这位小帅哥以前好像没见过噢。”
凌琅:“我发小,刚从国外回来。”
老板惊讶:“外国友人啊,难怪眼睛是绿色的,像狼眼睛。”
迟炀笑笑,纠正他:“混血。”
“喔喔,混血好啊,混血娃娃都漂亮。”
老板聊嗨了,一个人在那儿抑扬顿挫了半天,凌琅偶尔会回应,但语气全都是一个调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