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炀张开双臂靠在沙发背上,仰头看向他:“想起了一些有趣的事,好几年前的,和你有关,想听吗?”
听到“几年前”三个字,凌琅脊背绷紧了一瞬,淡淡吐出两个字:“不想。”
然后坐下换创可贴。
脚趾上原本的创可贴已经摘掉了,露出里面结痂的伤口,由于偶尔会受到袜子和鞋面的摩擦,总是会渗出新的血丝。
迟炀看着心疼:“要不这两天穿拖鞋去上课好了,老刘会同意的。”
凌琅:“不。”
迟炀:“为什么?”
凌琅皱眉:“太傻了。”
迟炀笑了。没想到,看似对全世界都无所谓的小狼崽,其实还挺有偶像包袱的。
全校一起狂欢了整整两天,运动会的热情很难退去,此刻,班群里正聊得热火朝天。
徐图:说时迟那时快,只见狼哥突然蓄力,以迅雷不急掩耳之势,华丽冲刺,绝处逢生,惊艳全场!
侯思杰:狼哥牛哇。
于志锐:是咧,北高飞人!
王每:好想知道琅哥是怎么做到脚受伤还能反杀的(别跟我杠他第二,在我心里他就是反杀成功)。
薛婕:你好,除了马倾予,没人和你杠,谢谢。
薛婕发完这句,下面一串+1。
迟炀翻了翻班群,发了个“肯定”的大拇指出去,然后对身边的凌琅道:“班群这会儿好热闹,都在讨论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