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钦微哑的嗓音,随着晚风清清凉凉飘进郑煜耳朵里。
郑煜只是仰头接着喝自己的便利店黑啤,不耐烦把他搭在自己肩上的手撂下去:“少烦啊。”
但他这一撂动作太大。
腿跟着一动,又把小圆桌上的空的听装啤酒顶得碰晃到地上,被风推着滚出去老远。
邵钦看他那样,估计是还想接着享受一下emo装逼的自己。
索性遂了他的愿,把手里打包好的盒饭放到他面前桌上,自己慢吞吞挪动几步弯腰去捡。
但他挪得慢,风推得快。
连续两次都是邵钦费劲兮兮刚把腰弯下去,那听装啤酒就正好滚出他的可捡范围。
等邵钦挪步还想继续捡第三次。
郑煜终于像是被他磨磨唧唧的样子看烦了,长腿一迈,一把粗暴将人扯起来自己飞快弯腰解决,连带还直接把听装瓶捏瘪。
“叫你平时不跟我去健身,一晚上就给你干歇菜了,捡个屁。”
邵钦怪无辜的:“那我又不需要天天跟漂亮妹妹见面,健什么身。”
郑煜谈恋爱是属于人来疯型的。
对你有意思的时候千依百顺,你说什么就是什么,就算立马决定下一秒陪你消失个几天飞趟国外旅游都行。
但要是对你没意思了,那就是真的藏都藏不住。
不会立马冷落或者找别人,也不会马上翻脸不搭理人,依旧对你很好,但就是非常明显能感觉出来从激|情变成了履行义务。
所以尽管郑煜一直很讲原则没劈过腿,但巴掌没少挨。
因为人就怕对比。
不是怀疑他前后变心劈了腿,就是觉得他的真爱果然还是只有他的铁发小邵钦。
郑煜有时候问邵钦怎么办。
邵钦只能教他一开始别跟不值钱一样对姑娘太好,这样前后对比不至于惨烈,让人接受不了。
郑煜试了。
但失败了,因为他就控制不住自己、想不通。
人要是连喜欢的时候都要克制付出,那还算什么人。
郑煜就这么简单。
喜欢和讨厌都表达得非常直接,邵钦喜欢和这样的人相处。
所以邵钦也愿意跟郑枭待一起。
兄弟俩其实挺像。
就比如郑煜不高兴归不高兴。
但看他身上难受还要去捡东西,郑煜觉得自己更不高兴,所以也愿意暂时暂停摆谱,并不死撑那一口的面子。
眼下邵钦在他对面坐下,两人这才算是正儿八经打上照面。
郑煜哭倒是没哭,就是脸色看着还不如哭。
一条尬长的腿相当霸道在桌子底下岔着,英气的眉宇紧紧拧起,轮廓线上眉骨和鼻骨又突出,横看竖看都那么三个字——不耐烦。
现在已经是晚上八点。
邵钦主动动手给他把盒饭拆开:“吹几个小时风了?也不怕我人菜瘾大,直接从床上爬不下来。”
郑煜完全不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