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自从跟穆幂签署了合作协议之后,我真就觉得不贵了。
首先沈琳也不可能挑选什么昂贵的首饰,上千万的那种。
因为我了解她。
其次,单纯的百八十万,或者几十万的东西,我现在的条件也能送得起。
只不过是我离完成陈森光的目标又稍微远了一步罢了……
不过话说回来,我查看了这家店铺里面售卖的东西的价格之后,以我一个小老百姓的角度来看,确实是贵的要死。
一块小小的的手表就要七万块钱。
“李哥,我要这个。”沈琳看中一手链,招呼我上前。
我看了看那个价格。
沈琳对我说道:“李哥,这个手链需要两万块钱恩。你是不是真心愿意买了送给我啊?”
“沈琳,你是瞧不起你哥啊。你李哥虽然承担不起百十来万的礼物,但是这两三万块钱的还是能送得起的。”
我笑着一边跟沈琳打趣,一边对服务员说道:“开票吧,我来付款。”
服务员看我的眼神,宛若看一个土鳖。
确实,我现在的装扮跟气质,还真的是跟土鳖稍微沾一点边际的。
不过我在我工作的那座城市是一个成功人士。
我自己这么一安慰,觉得不亏。
比起我的淡定,我身后跟着的章月则显得有些肉疼。
我期间好几次回头观察她,其实主要是想给她传递一个眼神的,让她不要显得过于拘谨,大大方方的就好。
如果要我说的话,我也在魔都城这样的大城市消费不起。
可是正所谓穷家富路,只要闯出来,该必要的花销还是不能眨眼的。
换而言之,我觉得人可以没钱,但是绝对不能小气。
哪怕口袋里面就两个钢镚,那也是要花出去,让它响亮几声的。
沈琳一脸高兴的将手镯直接给自己戴上。
然后对着嘴对我感谢道:“李哥,谢谢你啊。一会带我们去小吃广场那边逛逛啊。”
“可以,既要逛,还要吃。”我笑着回应了一句。
我们三人又在城隍庙这边胡吃海喝了一下午。
到了晚上的时候。
沈琳作为东道主,带着我跟章月来到了魔都城的外滩。
这是魔都城最具代表性的地标。
我也是这辈子第一次站在这个地方。
章月也一样。
她跟我其实在某些性质上面是差不多的。
都是第一次来魔都城这样的繁华都市,也是第一次来梦寐以求的魔都城的外滩。
在这里,沈琳似乎看出我跟章月对这座城市的喜欢以及恐惧。
喜欢的是,这里几乎容纳了世界上所有的先进性的东西。
恐惧的是,这里并不适合任何人过来生存。
即便是我目前这种条件,也无法在魔都城生活下去。
可想而知,章月内心深处跟我一样也是对魔都城既敬又畏的。
“李哥,章月姐姐,我帮你们拍个照片吧。毕竟第一次来魔都城的外滩,回去你们也拿着留个回忆。”
沈琳一边说一边拿出手机给我跟章月拍照。
最后,我找了一位路过的游客,让他帮我跟沈琳还有章月三个人一起拍了一合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