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球时代,流量就是一切。
当采访到具体真相的记者们回去后,各方媒体再次疯狂了。
一条条新闻节目,发至网络。
这起离奇案件的细节,终于被大众所知。
这一刻。
全网再次沸腾,比之前火上十倍、百倍。
仅仅十分钟。
微博热搜登顶、千度热搜登顶、各种案件相关视频疯狂席卷互联网……
【逗音平台】。
“不会吧,不会吧?这家伙花了那么多的精力,诱拐少女离家出走,竟然只为招募员工?”
“不会吧,不会吧?诱拐未成年人,不图财,不图色,而且包吃包住,还送电脑,还给零花钱???”
“嫌犯,人呢?快来把我拐走吧,我是一个7岁零200个月的孩子,我也想包吃包住。”
“还有我!我也想找人送一台最新的苹果笔记本电脑。”
【千度贴吧】。
“我看到案件细节了:嫌犯和两个少女甚至不住一套房。两少女住的房子是嫌犯单独租的,一人一间,有电脑、有手机、有零花钱……无聊了还能出去逛逛。唯一的‘缺点’就是,每周要定期考试妙啊·jpg!”
“可怕!不但考试,而且还要定期考试!太残忍了!”
“‘你馋我们身子,你下贱!’‘不,我馋你们的剩余价值,快给我努力学习,长大了当社畜!’滑稽·jpg”
“我愿称嫌犯为:新时代·最强·资本家!”
【b站平台】。
粉丝们蜂拥而至,涌入著名网红律师、法学界大佬、人大教授,人称——法外狂徒张三的账号下,并且疯狂艾特“罗详”老师。
“罗详:罗老师,请问新闻上的嫌犯,他犯法了吗?”
“罗详:罗老师,请问这种情况,嫌犯到底构不构成犯罪?如果算的话,会被判多少年?”
“罗详:罗老师,应该以何种罪名,起诉他?是拐卖妇女儿童罪,还是非法开办培训机构罪?”
“楼上,嫌犯应该不算是拐卖妇女儿童吧?看新闻上的报道,嫌犯只是拐,但没卖!”
“对!确实没卖,我觉得不能以拐卖妇女儿童最判他,而应该是【非法监禁罪】。”
“胡说!怎么能是【非法监禁】呢?你没看新闻上面说吗?嫌犯完全没有限制受害者的人身自由,受害者甚至可以大白天去楼下超市买水果,傍晚还能去烧烤摊吃烧烤。这怎么能叫‘非法监禁’?”
“呃!”
发帖的网友卡壳了,他也懵逼了,不知道该怎么反驳。
……
此时。东国首都。人民大学。法学系。
“下课!”
罗老师终于讲完了今日的课程,宣布下课。
突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