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三月,大地春回草长莺飞,一派盎然的生机勃勃的景色。
德胜门外议政大臣哈什屯、安郡王岳乐与诸位大臣并一众身穿铠甲的将士目视前方。
两日前,简亲王济度飞鹦传书,今日就能抵达京城。顺治帝大喜,当即便命令哈什屯与岳乐出城迎接。
哈什屯乃议政大臣代表的是文武百官,岳乐则代表爱新觉罗一族。
济度打了胜仗凯旋而归,这种规格待遇说不上最高,也属于顶级了。
除此,两人旁边不远处还有一辆豪华的马车,马车周围全部是一等的带刀侍卫。但看这架势,就知道里面坐着的人身份不低。
乌晶晶怀里抱着‘凯旋’而归的五彩鹦鹉阿彩,她双眼直视前方,胖乎乎的小手有一搭没一搭的顺着鹦鹉的羽毛。
“阿彩,一年多不见,你肥了。再这样下去,我都抱不动你了。”
阿彩与阿玛关系不睦,原以为它跟着阿玛会吃很多苦,哪里想到它居然比离开的时候变胖了。
她就说嘛,阿玛看着玩世不恭实际上还是很靠谱的。
阿彩不高兴的动了动,小神女什么眼神,它被济度苛待饿的两眼昏花,瘦的皮包骨了,怎么会胖?
济度那个不要脸的,逮着鹦鹉不当鸟使唤,从京城到厦门不远万里,它速度飞快、日夜兼程一个来回也需要三天时间门。
济度这个瘪犊子,拿鸟不当鸟,都不让它休息,一个月她能飞七八次。
它胖?它没被济度弄死就不错了,又怎么会胖?
再说了,金刚鹦鹉本就属于大型鹦鹉,体形修长,以小神女如今的样子本来也抱不动它。
孔四贞惊讶的看向阿彩,“公主,你这只鹦鹉好聪明啊。”
她出身定南王府,自小过的也是富裕的生活,像金刚鹦鹉尽管珍贵也是见过的。但她从未见过如此精明的鹦鹉。
就在刚才长公主说它胖的时候,孔四贞居然看到这只鹦鹉翻白眼。显然这只鹦鹉是听懂了长公主的话,用白眼来进行反驳。
会学舌的鹦鹉很常见,能跟人对话的鹦鹉就比较稀奇了。这只鹦鹉不但能跟人进行简单的对话,还会思考。听它跟长公主一唱一和,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俩孩子在闲聊。
阿彩把头扭到一边,用行动表示‘算你有眼光’。
留在皇宫的这几鸟都是鸟中之王,傲气的很,平日里也就跟乌晶晶说话最多,其他人包括皇帝在内,想要跟它说话,都是看它的心情。
它跟孔四贞不熟悉,能给个反应已经是难得。
乌晶晶与有荣焉,她骄傲的挺着小胸膛,“四贞姑姑也觉得它聪明吧?不过,阿彩可不是我养的哦。”
她可没说谎。没来皇宫之前阿彩都是自给自足,来了皇宫它也从未让乌晶晶担心过。皇宫里有专门照顾它们的小太监,有时候它们会吃小太监专门提供的食物,有时候会自己飞出去找吃的。
在别人眼里这些鸟就是长公主的宠物,但乌晶晶从未把它们当成宠物,她是把它们当成朋友的。
既然是朋友,自己又没出过力,当然不存在养一说。
阿彩:“晶晶养,晶晶养。”
能被小神女养,那是它天大的福气,它高兴还来不及呢。
乌晶晶有些无奈,她也不与阿彩争辩,只道:“都半个时辰了,阿玛他们怎么还没到。”
有阿彩充当传信兵,乌晶晶出门的时间门要比哈什屯晚上很多,她是掐着点出来的。不过这都等了大半个时辰按说阿玛应该到了才对。
别看济度在京城的时候,乌晶晶看似与他不亲近,有时候还会捉弄他。实际上,济度走的这一年半乌晶晶还是很担心他的。今日也是她去求了皇上,出宫来接人。
孔四贞扯了扯嘴角,“公主别着急,许是有什么事儿路上耽搁了一会儿。不是说简亲王跟大军一起么,那么多人出行,时间门上有些误差也在所难免。”
若说着急,孔四贞一点也不比长公主少,她已经知道了,她的亲哥哥还活着,哥哥被救了出来,就跟在简亲王的大军中。
刚才的话,与其说是在安慰长公主,不如说她是说给自己听得。
马车里,乌晶晶在与孔四贞说济度;马车外,岳乐与哈什屯同样如此。
哈什屯:“听闻简亲王打的郑氏军队抱头鼠窜,哈哈,不愧是郑亲王之后,大清有像简亲王这样的人才,实乃我大清之福。”
哈什屯以为简亲王福晋是岳乐的亲外甥女,如今简亲王打了胜仗,安郡王应该是高兴的。两人平日里也不是多熟悉,不说话干等着也有些尴尬,简亲王是个好话题。
哪知岳乐只是看了他一眼,眼里并无多少惊喜。
“不过是借着神鹰之便。”
济度能有多大本事?若非有神鹰在空中传递消息、牵制敌人,他能打赢郑氏军队?岳乐是不相信的。
他比济度年长,自认打仗的能力也强于济度。济度都能轻松打赢郑氏,他觉得自己也可以。
“安郡王这满身的酸味,我都闻到了,要我说您大可不必如此,能驱使神鹰也是一种本事。您若是真要怨,就怨您福晋没给您生个有本事女儿呗。”勒度说着还拿手扇了扇风,好似真的有一股味道似的。
嫉妒就嫉妒,还好意思说什么‘不过是借着神鹰之便’。你倒是想饥饿‘神鹰之便’,那也得神鹰愿意让你借啊。
勒度,简亲王济度同父异母的弟弟。去年十二月他出了点意外整个人差点没了,是路过的乌晶晶带着神鹰救了他。自那以后本就喜欢乌晶晶的他就成了乌晶晶跟神鹰的脑残粉。但凡谁敢说神鹰跟乌晶晶一句不好的,他能怼的对方妈不认。
特别是岳乐,整个郑亲王府的人就没有不讨厌他的。
他们郑亲王府又不是没人,真不明白皇上为何要把岳乐派来。
岳乐满脸阴沉,“勒度你说话注意点,”什么叫他福晋没生个有本事的女儿?这跟他福晋有什么关系。哪怕岳乐跟他福晋没什么感情,此时听到这话也满心不悦。
哈什屯头疼,不过是很寻常恭维的话,他不明白这两位怎么吵起来。
他伸手拉了拉勒度,劝道:“安郡王、贝子爷您二位别吵吵,长公主就在那边马车里呢,您也不希望她听到这番话吧?”
要他说这也不能怪人家勒度,安郡王那话也不对,简亲王打了胜仗朝廷正高兴呢,他怎么能说别人‘借了神鹰之便’。那可是神鹰,真以为谁都能‘借神鹰之便’?
当然,勒贝子也有不对的地方,安郡王话不对,他也不该扯上人家郡王福晋。
听他家福晋说,安郡王福晋身体越发不好,怕是撑不过今年了,对一个将死之人还是嘴下留德的好。
勒度看了马车一眼,冷哼一声,“哈大人是国之栋梁,我给哈大人面子。我们郑亲王府是明事理的人,不像某些人蛮横无理,只会无能狂怒。”
岳乐看向他,“你说谁无能?本王打仗的时候你小子还在家遛鸟呢。”岳乐比勒度大了整整十六岁,他十六岁上了战场,顺治三年更是跟肃亲王豪格一起斩杀了大西王张献忠,被众人熟知一时风头无两。
顺治三年,勒度还是个十岁的孩子,就是现在勒度也没去过战场,岳乐这样打过大胜仗的当然有资格看不起他。
勒度脸黑,谁遛鸟,你才在家遛鸟呢,你全家都在家遛鸟。
看了马车一眼,勒度压低声音,“既然安郡王那么有本事,这次收复厦门,您老怎么没请旨前往啊?”
他可是听说了,皇上曾在朝堂问过谁愿前往,当时岳乐可没吭声。
说白了,不过是怕了郑氏,担心自己打败仗而已。如今见了他二哥打赢郑氏又开始嘚瑟起来。什么玩意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