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宏的一切,我都没有丝毫兴趣,甚至抵触。当我听说他身边有了一个叫江源的红人的时候,我便在心里先入为主地把他塑造成了獐头鼠目、心思险恶的小人了。”
在流浪颠簸的日子里过了九年,童燊每天都会做的事情就是坐在文具店门口的屋檐下,看着那些孩子被父母接放学。他们穿着校服,打着雨伞,有的还会钻进私家车里口中抱怨停车位置不够显眼。童燊拽着卫衣帽子,把脏兮兮的脸和头发藏进去,露出动物般的眸子望着人流攒动的街头。
童敏会不会带吃的回来,早就不能抱有期待了。他坐在这里,主要是文具店老板常常愿意留他一碗饭。
他吃了一小半,从怀里掏出塑料盒,把另一半倒进去。连碗底剩的几粒都吃了,端端正正地把碗还给人家。
当学校放假文具店也关门的时候,这种“好时候”也就没有了。
“你老爹很快就会来接咱们娘俩的。”童敏把他衣裳上的脏拍干净,“你看你,这么脏,到时候他该认不出来了。”
“他是不是不来了。”童燊说:“你都说了好久好久了,我连他长什么样都不知道。”
“废话。”童敏蹲在他面前,漂亮年轻得不像一个“小脏猴”的妈,她夹着烟捏捏他的脸,“你可是他儿子。”
童燊不是很想争辩这个问题,因为童敏可以神智清醒地陪在他身边的时刻少之又少。他点点头,心里完全没有期待。
但是几个月后,真的来了一拨人。
童燊抱着打烊面包跑回来的时候,看见破旅店楼下停了好几辆车,站着很多黑衣裳的人。他小心地走进楼道,碰上一个不认识的陌生男人揽着童敏走下来,见了他非常惊喜地问:“这是阿燊?”
他不喜欢这个男人——童燊第一直觉。
也许是因为童敏完全没有笑意的眼睛,还有她身上被撕破的衣服。
男人把他们接到枫城别墅,高得需要仰头望的屋顶,璀璨的水晶灯,摆满桌的食物和果盘,还有列队的佣人,简直吓到了童燊,他躲在童敏身后只敢偷看。
“这儿以后就是你们的家。”男人坐在沙发里,抽着一根“很粗的烟”,张开双臂笑着说:“想要什么,应有尽有。”
童敏是什么时候失踪的,童燊完全没有头绪。
他们不被安排住在一起,并且不允许出门。枫城别墅是一个金碧辉煌的牢笼,他甚至连袜子都不需要自己穿,他可以提出任何荒诞的要求,但绝不可以跨出大铁门一步。久而久之他才知道接他们来的男人叫刘宏,是个非常有钱的生意人,虽然,并不是童敏在等的他的老爹。
刘宏一个月会来两三次,每来一次都会带很多东西,足以占据大半个客厅。一开始童燊还会问童敏去了哪里,刘宏阴了两次脸后,他就没再问过。
这个“父亲”很危险,笑起来也很可怕。童燊想。
十二岁开始,他爱上了骑马。刘宏大手一挥,把偌大的花园改建成小型马场给他尽情地玩,还为他定制了一柜子的高档马术服。
“你长大了。”刘宏满意地抽着雪茄,透过烟雾打量试穿马术服的童燊,修长漂亮,脸几乎和童敏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甚至少了童敏身上的风尘气韵,多了股清纯。
“越来越像你的母亲。”
——【我第一次对他产生厌恶,是在十四岁的生日,他送我新的马术服和米洛的时候。】童燊站在窗边,手无意识地摩挲腕上的皮环,病房加湿器嘶嘶地吐着水汽,正好萦绕在他的腰封处。
“他叫我到房间去换上给他看。”
林泓羽单手撑床,无声地望着他的背影。
“我终于知道母亲为什么要跑。他打量我、梭巡我,像一头饥馋的野猪。”童燊微微偏过头,露出一点侧脸,“他不是收养我,而是在豢养宠物。”
这样的刘宏来看他时,身边忽然多了个面生的江源,童燊自然不会将其划为“好人”一类。
他不想陪刘宏喝茶——对方总爱攥着他的手,那令他反胃。但他又不能反抗。所以他说:“我的马厩需要清理了。”
刘宏宠溺地挥了下手,“好办。”
“我要他去清理。”童燊指着远处站着的江源。
刘宏回头一瞧,哈哈大笑,“我的宝贝儿子,那可是老爸的聚宝盆,你叫人家去给你的马铲粪哪?”
“不行就算了。”
“行,怎么不行。”刘宏招手,江源便跑过来,“宏哥。”
“江源,天气热了,少爷的马厩味儿太大。这样,你带几个人去清出来,不然少爷没胃口吃午饭。”刘宏语气随意,还顺带浸灭了雪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