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无奈地把花挪进屋里,随手放到客厅飘窗上,然后视若无睹地洗漱上床了。
第二天,同样的事情再度上演了。昏暗的楼道,无人认领的花束,疲惫晚归的物理学家。除了有一点不同:玫瑰从深红变成了香槟色。
林孟商握着手机神色复杂地看着花束,最后还是一言不发地把它抱了进去。
第三天,玫瑰变成了粉色。
第四天,淡绿色。
直到第七天,林孟商终于忍无可忍,直接给送礼人打了电话。认识世界上到底有多少种颜色的玫瑰固然能开阔人的眼界,但他的飘窗已经变成了玫瑰乱葬岗,非常碍眼且容易引起密集恐惧症。而且他可不像黛玉那样对落叶残红有什么怜惜之情,在他眼里,这就是容易长虫的易腐湿垃圾。
“嗨!”男子大学生的声音还是一如既往地充满元气,“好久没联系了!”
“能不能别再送花了?”林孟商一边费力地往垃圾袋里塞玫瑰一边说,“我真的不吃这一套。”
“你不喜欢玫瑰?”
“这种花打理起来又麻烦,枯萎得又快,而且还容易招虫子,”林孟商着力强调自己的不为所动,“在我看来就是植物尸体。”
对面沉默了一会儿,试探着问:“你不会浪漫过敏吧?”
“赶紧退了。”林孟商干脆利落地下了最后通牒,毫不留恋地挂断了电话。
本以为这件事就到此为止了,然而林孟商第二天披星戴月地回家时,仍然在门口一脚踹上了明显是花束的东西。
他自认为不是个暴脾气,此刻也忍不住想捏碎某个男大学生的骨头。然而还没等他打开手机兴师问罪,突然意识到了刚才那一脚的异样。
触感不对。
他蹲下来用手机照明,终于发现了违和感的来源:这是一束塑料玫瑰。
林孟商把两手摊开,然后绝望地把脸埋进去。
“假花也不行啊?”季青临面对他的质问大声抱怨,“它又不会坏,又好看,而且也不招虫子。”
“这不是重点好吗?”林孟商深切怀疑对方左半脑没有成熟,缺少正常人的理解能力,“我不希望你再送我东西了,现在楼道里全是你送的花,邻居还以为我是开花店的。”
对面的声音突然深沉起来:“不送花,怎么表现我对你的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