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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君斯爱干净,不怎么爱到离小区不远的那个菜市场买菜,唐默倒是无所谓,他觉得那里的东西还挺便宜,有时候买把青菜还能从在小贩那搭送一点葱。

而且骨头棒子也不错,看那个样子还挺新鲜的,所以唐默一般都是到菜市场去买菜的,他不怎么爱到超市买菜。

但最近两天呢,天冷雨多,唐默早上爱赖床不想起来,所以最近这几天二哈都没有尝到爱吃的骨头。

所以,这天一下班,唐默就兴冲冲地跑到超市去买骨头棒子,超市的应该也很新鲜,就是价格不像菜市场,有时候还能往下砍砍。

但是这一般小商小贩都在中午前就卖完菜回去了,这个时候基本上是没人卖菜了。

唐默在肉食区挑挑拣拣老半天,最终确定买了点羊脆骨和羊棒骨,他好像听别人说过,给狗狗坑羊脆骨好。

然后想起来秦君斯家冰箱也没多少菜了,想了想,觉得来都来了,就索性多买点菜。

唐默在超市磨磨蹭蹭的买了一个小时才拎着好几个大袋子回去,他回去的时候,发现秦君斯还没有回来。

“我果然是一个只适合做幕后军师的人类,这种苦活不应该是我做的。”唐默把东西都一一摆放在厨房之后,累成一脸菜色的瘫在沙发上感叹。

刚躺下没多久,就有人过来敲门了,唐默皱着眉头站起来去开门,这个时候来家敲门的人估计是……

“怎么又是你?”唐默不耐烦的看着面前打扮得光鲜亮丽的刘小岚,“你来找我有事情吗?”

刘小岚瞪大眼睛,也毫不客气的反击道:“拜托,你看清楚一点好吧?这里是秦君斯的家,所以我来找的人是秦君斯,麻烦让一下,外面很冷!”

“抱歉,他不在!”唐默吐槽道,现在秦君斯的人都是他的了,家怎么就不是他的了,不过这些话他并不会说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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