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还是逃不过邓局的眼睛啊。”郯晋推了推金丝框眼睛,从公文包里掏出一袋已经密封了的文件,给五人滑过去,“这是关于尸虫的发现以及实验数据研究报告。尸虫不是普通的虫体,它是因为基因改造导致变异的生物体,生命力顽强,繁衍速度快,啃食其他细胞的能力更是无所能及,一旦被寄生,就算是耶稣也救不了。”
这跟之前透露说的丝毫不差。
秦澈打开文件袋,一入眼就是几张血肉模糊的照片,在照片里,白色的虫体清晰可见,肥硕的身躯,带着镰刀的十二只脚,甚至那张齿状的四瓣嘴都能看清,而虫体之下被寄生的人体,已经被啃食的七七八八,五官跟内脏只剩血淋淋的一片。
虽然看上去很恶心,可作为刑警多年,再恶心的场面他也接触过,这个根本不在话下,“可即便听起来这么可怕,它还是有致命的弱点,虫体害怕高温。”
“没错,但并不完全是。”郯晋指着其中的一份报告说,“经过解剖分析,再加上其他各项严密反复的测试,最终我们得出一种结果,尸虫怕高温,但前提是,它们没有变异成功。”
“什么意思?”
“就是字面上的意思。”
郯晋解释道:“我父亲曾经获得过一只最完美的实验虫体,它是变异最成功的一只,不畏高温,我们把它放在3000c的封闭仪器中燃烧,你猜那只虫体最后的结果是怎么样,毫发无损,仅仅退了一层壳。”
“什么?!”程衍不可置信,“3000c的高温,人的骨头估计都能烧成灰了吧,真有这种违背自然变异的生物存在吗?!”
这句话没人回答,房间陷入了沉默。
尽管谁都不想相信,但事实是,它确实存在了。
秦澈问:“你说是曾经,那个虫体后来是怎么死了?”
郯晋用手又推了把眼镜框,光线只照出他的半张脸,“它自己死的。准确一点来说,是因为它细胞分裂到了尽头,没有新细胞的支持,虫体不堪外界影响,最终化成一滩死水。”
“我知道你们两个肯定想问为什么,其实也不难解释,我举个简单的例子,你们都学过生物学,应该都知道,人体都有癌细胞,而这些癌细胞会增值分裂,但这种分裂不是无尽的,因此人会衰老,但如果癌细胞无限增值、分裂,你们想过人会怎么样吗?”
秦澈紧握着手,皱着眉头,“人体的寿命会无限延长!”
“对。”郯晋摊开手,变得有些兴奋,“虫体同理也是如此,它身上的细胞分裂速度极快,几乎平均每秒就会分裂出一万个新细胞,这种以万为单位的分裂速度,曾经吓到了研究室里的所有人,这是从所未有过的科学发现。可惜,我们现在仍然找不出它为什么突然失去分裂能力的原因。”
相比起这个,秦澈更在意这么危险的生物体,到底是被谁研制出来的,“邓局,虫体跟缅北那边有什么联系?”
郯晋刚要继续说,就被邓伟良挥手给打断,“我来说吧。秦澈,知道我为什么就算是死,也绝对不能让顾瑶往下追查吗?因为虫体是我们在缅北一个偏僻的村庄发现的,而你现在看到照片上这具血肉模糊的尸体,正是我们当时派过去窃取情报的卧底——飞鸟。”
秦澈压着眉,隐隐约约之中,他就感觉到了,“所以,还是绕不开13年前那场行动。”
邓伟良深呼吸了一口气,最终点了下头,“是。那场行动并没有我给你讲的那么简单,如果单单是抓捕蛞蝓跟他的手下,我们根本不用派那么多精锐的人才过去,因为我们死去的那五百多号精英当中,将近快一百号人是生物科研人员!秦澈,你现在应该能明白,我们为什么坚决不让你们参与进去的原因了吧。”
将近一百多名的科研人员,那是何其重大的损失!
“可是,老头子不是说只牺牲了两个吗?!”
邓伟良缓缓闭上眼睛,“这么对外宣称,只是想为了引出背后指使者。如果他们知道那些人没死,却又担心自己的秘密实验被公布于众,必定会主动现身。”
郯晋算是听明白了,咬着牙问:“所以,老头子是他们杀的,对吧!”
邓伟良犹豫了一会,叹口气道:“抱歉啊小晋,这个还在我们的调查当中,我还不能十分确定告诉你答案。但郯老的死对我们来说,确实是沉重的损失,我们也曾对此秘密进行过调查,但依旧还是一无所获。”
人才培养本来就不容易,更不要说这种专门搞生物科研的人才,几年能出一个就要烧香拜佛了。
“所以,你怀疑,蛞蝓贩毒可能仅仅是个幌子,而实际上是在搞生物研究?。”秦澈说出自己的猜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