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何老天捉弄于他,还没走出多远,便是碰到了一个女人,于是他放下了国,放下满腔热血,想要安个家。
她说她喜欢桃花,于是他的笔杆是桃木所做,他的院子也种满了桃花。
她说她喜欢星星,于是他跑到山巅为她捉来满屋子萤火虫!
她说她喜欢诗词,于是他提笔推敲了只属于她的诗词歌赋!
只是后来,她说桃花是一个人名,星星也是数不清的金子,诗词是官人客房的卷轴!
造化弄人啊!
这一来二去,寻天涯也真的全都放下,只顾得寻那天涯了!
……
三天时间眨眼就过!
翌日,当清晨的红光第一次照在这客栈中时,所有的人都猛的睁开双眼,他们甚至为了今天看这两位剑客的出手,晚上都没有脱衣服睡,生怕错过了精彩的对决!
高手对决,剑道高手的对决,如今可是很难见到喽!
这是一个蓝境以上的强者很“和平”的年代!
如若能见到他们出上两次手,怕是能吹个一年半载!
而风华和这寻天涯虽说没有颜色特征,不知什么境界,但从蛛丝马迹来看,至少蓝境以上!
开玩笑,一个一剑杀敌二百三。
一个御剑飞行,气定神闲!
这两人都是深不可测的主啊!
寻天涯在此刻也是睁开了双眼,他摸了摸背后的剑,自语道:“好久没给你找个对手了,希望今日我们都能战个痛快!”
话落,寻天涯也是下了楼,在众人的目光下走向那窗台处刚刚落下的风华。
“三日已到,南山河处比剑吧!”寻天涯此时没有了嬉皮笑脸,有的只是庄重。
他一生有两个爱好:逗妞,比剑!
逗妞时他分外浪荡,你来我上,你不来,我不主动上。
比剑时他分外认真。你打我上,你不打,我主动上!
风华坐在窗台上还没热乎,闻听此言抬了抬那惺忪的眼皮:“没有兴趣!”
“你!”寻天涯有些不悦:“说好的,三日比武,你却是言而无信,你还算什么男子汉大丈夫!”
风华灌了一口酒淡淡道:“我可没有应承,是你一厢情愿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