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嘛,走就走嘛。
他目光追随着我,当然,并未追随很久。
我第二次回头看的时候,他已经又回了案桌前,依旧是上身微倾的姿态。还是初次见面时冷冷淡淡的模样,下笔果决,不苟言笑。
掌事长得着实不赖,称得上眉目俊朗,按人界的审美来看,绝对是超凡出尘的。我使劲又看了他好几眼,再几眼,然后照他说的,去到了人界。
我知道今后再也见不到他了,至少活着的时候见不到了。
我没有听掌事的话,去人界的路上见了孟姐女,主动问她讨了汤。孟女汤于人是忘却,一了百了;于我,也是重新开始。
不出意外,这十年间的所有,我都会忘记,重新从人开始做起。
就算我死之后再回来,再见到掌事也认不出他了。但起码能作为人名正言顺地排在他的队伍前。
我有些好奇,掌事会不会将我认出来。
兴许不会,不,是不可能认出来,我可是人哎,跟松鼠八竿子打不着的人哇。
--------------------
====================
中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