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毕,他的两个仆从,一个化为了门前的梧桐树,一个化为了偷鸡的黄鼠狼,一溜烟跑上了山。慕白的玩伴也跑回自己家了,经此一遭,少年心中惶恐不少。
少宫心里疑惑,这黄鼠狼出去漫山遍野的找人了,这梧桐树立在这里能有什么用?长得高看得远吗?
慕白给她上了茶,少宫四处看看,这房间干净,想来是有人天天打理,好歹还有个使唤下人。
“我还未来得及问你叫什么名字”,慕白说,“来见我父王又是做什么的。”
少宫拿着茶盖抚了抚飘上来的茶叶,“我叫少宫,来还你父王人情的。”
慕白立刻说:“你救了我,这人情便是已经还了。我若死了,留下他自己一个人,父王一定会很伤心、很孤单的。”
这……少宫却不认为,魔尊伤心是真的,但他孤单应该不会,没有了这个小拖累,魔尊一定上天下地的活动的更爽快,说不定不用等到她出手,九重天上那位早折在他手里了。
少宫在这里住了一日一夜,独苏宫叫“宫”有点侮辱了这个字,这分明就是个洞。虽说也有不少魔尊用来处理政事之洞,这洞中也住了不少族中高贵子弟,可这潦草的洞中装潢,随意散漫的生活风气,比人界那些村镇好不到哪里去。
可若是到了傍晚,忙碌一天的妖魔鬼怪涌了出来,才真真发现身为魔族所具备的力量是不可小觑的。
引路树发出幽暗的光,照亮了夜空,夜明珠挂在勾连的索桥上,这谷中的夜晚便活起来了。
随意一抬眼就能看到空中打斗比试的两个人,身形忽隐忽现穿行在索桥间,看到孩子躲在密林树冠上捉迷藏,有时候还能在河对面的黑暗里看见打群架的场面;不听话的孩子被追上来的娘亲扯着藤条追了好远,索桥上有要表白的小伙子为心爱的姑娘引来片片萤火虫,像一片散开的蒲公英。
他们用法力在夜晚构建了另一个世界,一个缤纷多彩而充满力量的世界。只是他们的力量却有些可怖。
魔族嗜好夜晚,是六界里最为爱恨分明的一族,魔族是生性弑杀的,他们天生不认为把法力更强大的人吃进了肚子里有什么不妥的,就像那棵怪树,因为弱者死不足惜。
魔族也没有继承王位一说,谁强谁便是王者,谁都不服气谁,所以即使魔尊选择了位置最不好的山脚处,也没有人敢随意来招惹他,就是因为他强大的力量。
少宫之所以说与魔尊在一处容易天天打架,也正是因为他们天生好斗的特性:遇见比自己强的人,就忍不住想打败他,征服他,这是魔族一种野性难驯的本能。
魔族的人,保留着最原始、最残忍的兽性,也保留着最原始的宏大和温柔。在很多时候,少宫在雪山上百无聊赖读着天书,看着这六界一点点塑造成型,她发现魔族才是始终如一没有改变过的那个,可最终却是代表光明和正义的神族去统一了六界。现在想来,其实光不光明在人心底,只是神族大都会遮丑,而魔族天性浑不在意罢了。
神魔斗了这么多年,大都是因为这种天性不和,一个觉得另一方虚伪,一个觉得另一方残忍,只是他们力量相当,即使神族托了其他几界追随,也从未真正打败过魔界。
少宫关上了窗子,对这里的热闹即喜欢,又觉得烦,因为这里实在太吵,而她的眼睛和耳朵又实在灵敏。忍了忍,少宫还是忍不住敲响了慕白的房门,想托他给自己换到山顶上的房间去,否则实在睡不着觉。
慕白揉了揉眼,摸索的坐起身,“山顶也不安静,有人在上面安了秋千索,那里有很多情人,所以晚上……”
少宫:……
少宫叹了口气,“你爹是去逛花市去了么,怎么这么乐不思蜀?整夜都不回来的?”
慕白打了个哈切说:“父王贪杯,这个季节,大公的人参酒刚出坛子。”
想了想,慕白说:“过了前面的杏树林,走千米就是千山湖,夏季父王与我在那里钓鱼时专门建了处房子,我见你法力强,飞的也快,你若是不嫌远,可以住到那里去。”
过了千山湖就是神族,想到这里,少宫连动都不想动。往事从脑海中略过,轻轻叹一口气,恐怕今晚也睡不着觉了。
第三日日落西山,慕白出去给地里的菜园子除草的时候,才在田间地垄里捡着了他那连续几日夜不归宿的父亲。
慕白合三个伙计,一人拽着魔尊一根蹄子将他抬回了家,放在了家里的地板砖上。
魔尊舒服的打了个滚,滚了一身的灰,毫无一族之长的样儿。少宫按按额头,突然一时忘了,她当初是来干嘛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