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荷咬着嘴唇,有几秒钟没说话,她放开了手,整理自己散乱的头发,没说这个答案对或者不对,很久之后,才轻声地说:“我知道他是个很好的孩子。”
那你为什么会成为他的特殊呢,雁荷其实是想这么问的。
谢今朝不喜欢别人踏足他的房间,连最亲密的人也不行,更不要讲随意让陌生人借住,连她自己都很久没在那个屋子里出现过,怎么萍水相逢的季恕就能直接留宿呢?
毕竟,她比谁都了解……谢今朝还生着病。
谢今朝的才华与生俱来,性格却不是生来就如此内向腼腆,他小学时被送去学钢琴,再大一点就已经是人人都羡慕的别人家孩子;谢今朝高中开始尝试dú • lì创作,音符在他指尖像涓涓溪流,他似乎有用之不竭的灵感,但那时雁荷才发现,她的儿子话越来越少,更多时候,就像一尊不会动的雕塑,只是沉默无言地伫立。
会动会笑的谢今朝一去不复返,他开始长时间地将自己关在屋子里写歌,但是好像正因为如此,他连写词作曲都困难,对自己的高要求让他在痛苦中不断地自我消耗,又在这种消耗里丧失了创作的能力。
雁荷辞去工作,带他去做检查,检查结果犹如当头一棒:诊断为孤独症,且不能保证完全治愈。
医生建议她在家里养一只小狗,她听话地照做了,当天下午就买回了绒绒,绒绒的出现似乎给谢今朝灰暗封闭的生活带来了光亮,尽管他大多时候仍旧对父母和朋友的对话不闻不问,但是他会准时给小狗添粮倒水,那是自生病以后,唯一能证明他仍对世界有所感知的方式。
绒绒是一只很聪明的小狗,知道自己的小主人和别人有所不同,它会主动摊开自己柔软的肚皮给谢今朝抚摸,并让他枕着自己温热起伏的胸腹睡午觉;后来有一天,在雁荷和谢兴文的鼓励下,谢今朝再次尝试出门,绒绒带着他在小区楼下走了两个来回,那天晚上,他是笑着回的家,在热泪盈眶的雁荷面前,他小声说:“谢谢妈妈。”
谢今朝开始一天一天地好起来,与之相对应的,曾经蒙尘的音乐天赋也逐渐显露;他在那时签了公司,认识了齐胤,又因为带绒绒做检查认识了庾僖,他渐渐变得和正常人无异,就像一个普通的内向腼腆的年轻人。
所有人都以为他会永远如此,直到绒绒意外离世。
那时的谢今朝已经开始独居,失去绒绒让他犹如惊弓之鸟,很长一段时间无法进入睡眠,他开始频繁做噩梦,无法处理任何工作,事业停摆,并拒绝任何人的探望,又像最开始那样,将自己关在房间里;没人知道他是什么时候从房间里走出来的,但后来就变成这样,不上不下地悬着,能交流,能工作,却总是像少了点什么。
雁荷很久之后才想通,缺少的是他作为人的灵魂,他的喜怒哀乐都那么淡,叫人疑心随时会消失,就像风吹过之后会扬起的一粒灰尘。
所以……所以当齐胤说起最近出现一个男孩,萍水相逢,却能将他逗得面红耳赤,今天季恕又提起那次偶然的借宿,她才会如此失态,因为她比谁都更清楚这意味着什么,刨除各种各样的原因与巧合,这就是在意,是谢今朝时隔多年,又对某某燃起的在意。
“阿姨。”
季恕喊了一声,唤回她的神思,她又深深看了一眼面前俊朗青涩的年轻人,千言万语哽在喉间,最后只是郑重其事地拜托:“是……今朝是个好孩子,你们有缘,一定会成为很好的朋友。”
有人叩响铁门,打断了他们的对话,雁荷仓促地转开头;大约是小白的主人到了,但季恕没余力去在乎这些,因为他心底倏地升起一个念头,野火似的燎了心,让他自己都觉得荒唐:
他想,如果、他是说如果,会不会有可能,他真的能永远成为谢今朝的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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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问今天怎么写这么长,问就是任务没写完,写死我了呀朋友们!
下班,睡了!(盖上被子
第34章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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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荷走去开门的动作和季恕的声音几乎在同一时间发生:“阿姨。”
“……”
外面还在敲门,雁荷望着季恕黑漆漆的眼睛,一时竟然有种被这个男孩子看穿的错觉,她掩饰地将大门拉开,铁门吱呀的声音和她回应的声音重合在一起:“咱们一会儿再说。”
季恕点头,将目光转向门口,那里正站着一个年轻姑娘,头发乱糟糟的,脸色苍白,眼下挂着浓重的青黑,可想而知最近不算好过;屋里头的老何听见动静,带着小白走出来,那姑娘看了一眼就哭了:“冰棍,真是我的冰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