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傻愣着干什么,快跑啊,等会有人看到就不好了。”银发萝莉催促。
“哦。”
王观龙回过神来,驾驭着灵舟快速跑路。
沈众将斗笠掀起,一脸震惊。
“诶。”
孟涂叹了一口气,这银发萝莉真的生猛啊,偷东西不带一点犹豫,说她蠢又不蠢,说她聪明但又不多。
摇摇头,默默往西瓜田比较显眼的地方丢下一块灵石。
一块灵石够寻普通人家半年的工钱了。
将灵石丢下,收回目光,看到牧芝鲤对着西瓜比划。
西瓜被徒手拍成几块。
她捧着西瓜蹭蹭蹭跑来,将西瓜递给他,道:
“尝尝,刚才我敲了敲,西瓜咚咚咚响,应该挺甜的。”
孟涂双手接过,咬了一口道:“很甜。”
牧芝鲤眼睛笑得弯弯的,接着把西瓜分给王观龙和沈众。
王观龙摇摇头:“自从觉醒渡厄剑体后,我便不再吃任何食物,只吃剑。”
他说着摸出一把剑啃了起来。
嘎嘣嘎嘣响。
大块头沈众接过,结果吃得太快了,三两口就把西瓜吃完,都没有尝出感觉,有些尴尬地道:
“俺吃太快了,能否再来一块?”
银发萝莉笑着将西瓜递给他,将另一只西瓜也徒手拍开。
三人吃得其乐融融。
王观龙咬了一口剑,吧唧着嘴巴道:
“来天魔宗这么久,这是第一次接魔道任务,还是第一次组合出任务,很有值得纪念的意义,要不取个霸气的组合名字好在江湖混,你们觉得怎么样?”
银发萝莉道:“好呀好呀,要不就叫‘偷瓜组合’吗?”
孟涂脸一黑,什么破名字。
沈众不说话,撇撇嘴,一脸嫌弃。
王观龙摆摆手:“谢谢牧师妹提供的名字,但不够霸气,有谁想到霸气的说出来。”
“要不叫‘斗笠组合’?”
沉默寡言,话少的沈众难得发表一回意见。
三人望着他。
沈众握着拳头道:“俺储物袋里边还有很多斗笠,我们每个人戴一顶,叫斗笠组合,俺觉得挺好的。”
三人听完同时摇头,关键是不想戴斗笠。
“既然你们没有起名字的天赋,那么组合的名字由我来起。”
王观龙白衣飘飘,嘴角一歪,将手探向背后的长剑,拔了几拔没拔出来。
师父到底给的是什么破剑,怎么总是拔不出来?
王观龙心中疯狂吐槽,只好放弃后背的剑,从储物袋中摸出一把剑。
用剑在空中写下四个字:
魔神走狗。
“这名字怎么样?是不是很霸气?”
王观龙写完将剑插回去,一脸期待望着三人。
沈众将斗笠压低,遮住眼睛,没眼看。
牧芝鲤将西瓜子吐王观龙脸上。
起的是什么破名字,嘟着嘴道:“孟师弟,还是你起名字吧。”
孟涂想了想,道:
“我们这一次的任务是灭清河高家,是为民除害,所以我建议取名阎罗殿,我们都是阎罗王,前来收割生命,不知道你们觉得……”
孟涂话还没说完,银发萝莉插嘴:
“这名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