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他用剑往里一撩之时,就碰上了软绵绵的人体。
他真想一剑刺下去。
——这样一刺,便杀了一个皇帝,也除了一名昏君了。
他真有这个冲动。
——这个皇帝曾害得他流亡千里、亲朋丧尽,臂断爱灭!
但他仍强忍住了。
——该杀,但仍杀不得。
因为杀了更糟。
——天底下偏生就有这样的人,这样的事,尤其越是权重天下的人越如是。
这种人也许作过不少好事、功勋,但也造过不少孽、在杀不少无辜,按照道理他所作所为,早该遭孽报了,但他又偏不死,而且死了对大家也实在没好处,仿佛他生平的功德已足以为他弥补一切似的,他偏生不死,手握天下权,就算再一个一万个不该死的人给人狙杀了、身殁了,他还是在那儿,屹立不倒,甚至长生不老。
戚少商真想杀了这个荒淫天子。
但他没杀成。
这一剑没刺成,砰的一声,整个房子几乎裂开两半。
是给人一刀几乎劈为两爿!
能一刀把一间偌大的房子劈开两边的人,天下没有几个:他一定是其中一个。
第一个。
他是御前第一带刀总侍卫:
一爷。
他的刀很长。
一把长达十六尺七寸七分七的刀,看去妩媚多于肃杀·流俗多于伤人。
但这一刀拨出来,劈下去,势足以开天辟地、断山裂石,但又恰到好处,妙至颠毫,因这一刀只攻破了这房间的一个缺口,把戚少商等人所布成的阵式先行一刀劈散,但并没有伤及任何人:也就是说,假如皇帝就在这“刀程”之中,也决不致误伤了他。
这一刀看似鲁莽灭裂,但其实又是极精极细,像对待刻骨铭心的恋人一样温柔。
刀至。
人到。
一外身着蓝袍,脸很红,眼很眯,鼻很勾,眉很火,发很长,个子却很矮的人一步就跨了进来。
他随着刀势,把戚少商的人马隔成楚河汉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