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苏突然意识到了什么,看向游乐园玩耍的小朋友,说:“怜儿,你不用再叫我娘娘了,现在哀家只是一个三岁的孩子。”
现代哪有什么尊卑之说,怜香不是奴婢了。
何怜儿点头,“嗯,奴婢知道。”她一时半会儿改不过来。
“还有林煜,你就当他是个不认识的男孩子,不用怕他,这里是现代,棉国…早就亡了。”柳苏想到,那里的人也能听见这话。
何怜儿:“是。”听到棉国亡了,她惧怕的抖了一下,这话可说不得啊。
玩了半个多小时,黄乐霞老师带他们回教室,准备上课。
她站在讲台上说:“同学们,老师要弄一个练字展览,你们每人写一篇漂亮的作业,然后我们一起筛选出最好看的粘在外面的墙上,好不好呀?”
“好~”小朋友习惯性的尾音拉到长长的,何怜儿也不例外。
这是何怜儿上的第一节课,她很认真的,小眼睛望得大大的瞪着前面。
无聊中的柳苏偶尔扭头看见这样的何怜儿,忍不住笑了。
何怜儿小脸羞红,“娘娘。不要再看奴婢了。认真听课。”她握紧着哥哥不要的铅笔,照着书本上的内容抄写。
她识字会算账,这些对她来说不难,只不过笔的区别,让她写的很不舒服,歪歪扭扭的,不大好看。
黄乐霞任务刚布置下去,就被导演叫走了,等再回来手里多了几个东,她让同学们从中铅笔、毛笔、钢笔中选一种练字。
毛笔字对柳苏来就和吃饭一样简单,她从小练字,一手好字无数人夸赞。至于钢笔,她没用过,毫无疑问她选择了毛笔。
俗话说得好,生于忧患,死于安乐,柳苏就想待在舒适圈。
选好后柳苏扭头问:“怜儿你选什么?”
何怜儿一手字虽比不上柳苏,但是写的也不差,在这个年纪,绰绰有余,然而她选了钢笔,第一次碰到钢笔,她小脸透红,兴奋极了。
她劝说道:“娘娘的毛笔字写的很好不用再练了,不如练钢笔吧。”
柳苏沉默了两秒,自省三秒,怜儿都这么努力,她是不是也应该学习些别的东西,左思右想后还是选择了毛笔。
美约其名:“哀家许久没写了,练个手。”
她先回去练练钢笔,免得写的太丑,让人看笑话。
何怜儿熟悉柳苏,她知道柳苏爱面子,就没戳破,低头笑,“是,娘娘,奴婢给您研墨。”娘娘总是这样,在外要面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