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匪们不敢正面冲突,所以总是干些偷鸡摸狗的勾当。特别是晚上,稍不注意就会出现问题。这是盗匪们惯用的伎俩,他们就是狼,看到肥美的羊之后如果能一口吞掉最好不过,若不行那就一直跟着,只等着羊群稍有疏忽,便会逮住空子来一下,无论大小也是肉。
只两天时间,苏任就损失了十匹丝绸和三个赶车的车夫。货物中丝绸很多,损失十匹无疑是九牛一毛,但是赶车的车夫却是有数的,损失一个那一辆马车或者牛车就没办法跟上队伍。这一次远行,苏任考虑的很周到,挑选的车夫也都是最善于驾车的,这样的人本就是宝贝,何况找了一百多个,几乎将长安城中驾车的把式全都带走了,如今损失了三个让人心疼。
既然死了人,车队中的气氛就变的奇怪起来,再也没人敢在晚上离开营地,也没人敢单独离开,哪怕是护卫出去也是成群结队。对于这样的情况苏任很欣慰,在出城的时候他已经三令五申过,不可以单独行动但是没人听他的,这下总算大家都学乖了。
每天晚上都会抓住一两个想要偷袭车队的人,无论是在镇店住宿还是在野外露营,总有些人突然冒出来,甚至以有人假扮乞丐、摊贩趁机作乱。
霍金很生气,重重的将一个黑瘦的家伙扔在地上,又踢了一脚:“这狗日的刚才想要摸进来,要不是发现的早恐怕就得逞了,扮成送柴火的挑夫混进来的,被抓住还反抗,什么都不说。”
苏任看了那个家伙一眼,人很猥琐嘴巴大眼睛小,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苏任蹲下身子仔细研究了那个人,抬头问霍金:“搜出来什么东西没有?”
霍金摇摇头:“什么都没有,连牙齿都看了,没有武器没有藏毒。”
“难道真是个送柴禾的?”洪城疑惑的看着那个家伙。
霍金冷哼一声:“这家伙双手粗糙不假,看上去的确是砍柴的人,可那一双眼睛看一眼就知道,这家伙杀过人,杀过人的绝没有好人。”
苏任左右看着,那个躺在地上的家伙穿着麻衣,脚上是草鞋,肩膀上有担子压过的痕迹,一双手又大有粗糙,无论从哪方面看和砍柴的没有丝毫诧异,唯独左臂挽处的一道伤口有些奇怪。臂弯是人身上关节中最薄弱的地方,无论怎么受伤都不会伤到这里,就和人的脖子一样,一旦这两个地方受伤,这个人里死就不远了,但这个人的左臂却伤在臂弯。
那人被捆的很结实,胳膊扭曲的程度正好将臂弯漏出来。苏任伸手摸了摸,从怀中掏出短剑,在那人的伤口处轻轻划了一下,鲜血立刻从伤口中流出来。血是黑的,里面还家在这黄色的脓水,看上去有些恶心。这道伤疤很奇特,三寸长而且规整。
那人在地上不断的哼哼,嘴里还在喊叫自己是百姓,就是个卖柴的,甚至叫嚣着要去官府告苏任他们。
伸手在那人的臂弯除摸了一下,在众目睽睽之下,苏任将两根指头塞进那人的伤口,很快便从里面掏出一个东西,上面带着血水和碎肉。那人疼的满头大汗。苏任稍微看了一眼,便将那个东西攥在手里,对霍金道:“去,把这些天抓住人的都搜一遍,这一次仔细些。”
霍金大喜,嘿嘿笑着下去干活。洪城伸长脖子想看清楚苏任手里拿着的是什么东西,但苏任一直攥在手里,洗手的时候都没有放开,这让洪城有些失望。苏任依旧说了一下商队的规程,还是那句话,各家的掌柜看好自己的人手,绝对不许单独行动,护卫们出去必须三人一组,其余的至少五个人。
霍金去的快,回来的也快。当霍金回来的时候,大帐中的人都走了,只留下韩庆一个。霍金一伸手将手掌里带血的几个东西扔在苏任的桌案上:“竟然每个人都有,藏的地方不同,上面的花纹也不一样,大体上分为两类,飞禽和走兽,而且以走兽居多。”
苏任看着摆在桌上的那几个东西:“这就对了,两股人才是正确的。”
韩庆道:“既然不是盗匪,那盗匪们去了那里?这一次咱们可没有荆棘这样的人手替我们收拢,这些盗匪恐怕已经联合,在前面险要的地方等我们。”
苏任道:“这就是我准备在陈仓停留的原因,那些人绝不会放过利用盗匪们的好机会,他们最像看到的是我们两败俱伤之后,他们在渔翁得利,在临走之时我已经想蜀中飞鸽传书,等我们抵达陈仓的时候,会有更多的援军。”
“那这些跟在身边的苍蝇怎么办?”霍金对最近的事情非常烦躁,偷偷摸摸干事情的人他最不喜欢。
“没办法,只要他们不成群结队咱们奈何不了人家,忍着就是!好在离陈仓也不是太远,也就这么几天。”
“这也太憋屈了,咱们以前可不是这样的!”
韩庆笑道:“先生在长安几乎断了这些人的根,让人家报复一下也就是了,再说这车队中没有咱们一丝一毫的货物,就算被人家全部抢了咱们也损失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