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启苗跑来劝,纯粹是听娘家人在说这件事,也看不惯叔婶住在废墟里,所以才想着帮二人找个去处。
她从来都没想要照顾那二人,按照当下的世俗规矩,那边怎么也轮不着她一个出嫁女来照顾。就算是大梅姐妹几个真的不管,最后也是他娘家的弟弟来照看。
“你心里就没有一点儿规矩孝道吗?”
高玲珑冷哼:“本来是有的,可他们当年那些所作所为根本就不是人干的事,所以,如果他们死了,姐妹几人最多是去磕一个头。其他的,别想了。”
李启苗劝不动,也没有多说,她自己的一堆事还焦头烂额呢。张小花不是个好脾气的人,嫁去了苗家后,嫌弃人家是个瘸子,根本就不愿意与人圆房,三天两头就吵架,一吵架就回娘家。而苗家那边怕她回来之后再也不愿意过去。每次都会跟过来将她儿媳妇接走。
反正,小花愿意留在苗家,他们就愿意把姑娘留下。如果张小花不愿,那他们就会把人带回去。
李启苗感觉,儿子的这亲,好像是成了,又好像没成。一点都不稳妥。她管不了张小花,也管不了苗家人的做法,只能尽量对儿媳妇好。可那个姑娘……是个木讷的,脑子有点儿不够数,别人让她做什么,她就做什么,尤其信任苗家的人。
张母到底是疼爱大孙子的,女儿都已经嫁出去了,就算回来也嫁不着什么好人家。每次都会劝她跟女婿一起回。
张小花哭得很伤心,她觉得连母亲都不疼自己了,本就是个不乐意受委屈的性子,眼看所有人都不帮自己的忙,她去镇上买了一包药,直接将瘸子毒死。
用她的话说,既然不能和离,那就丧夫。做了寡妇,总能改嫁了。
张母听到这个消息,整个人都惊呆了。
好在被毒死的只是苗瘸子一个人,张母得知了自己女儿的所作所为之后,来不及多想,塞了一把银子给她:“快走,跑得越远越好。一辈子也不要再回来了。”
张小花觉得母亲小题大做:“不会有人发现的。再说了,那一家子胆子小,就算知道了,也不敢去报官。”
她说得没错,苗家人确实不敢去城里报官,发现瘸子没了,老两口特别伤心,跑到张家讨要说法。
张家能说什么?
赔命是不可能赔的,也拿不出银子来赔。苗家一怒之下,直接就将张小花抓走了。
张小花在夜里逃了,她不敢去城里,直往山上跑。
她一个连家里的农活都干不利索的姑娘家,去了大山里只能啃草,也不敢太往深处去。不过才两三天,整个人已经狼狈不堪,比街上的乞丐还要脏臭。大山中住有打猎为生的山民,有个满脸络腮胡的男人发现了她之后,将她带了回去。
那男人常年在山里,很少与人说话,久而久之,他都不愿意开口,平时就跟个哑巴差不多。偶尔说一句话,张小花还听不清楚,只能靠猜。
她知道,自己回家后,爹娘还会把她送到苗家让其消气,她会死。没地方去,便老老实实给男人洗衣做饭。第二年还有了身孕。
可是大山里的日子太苦了,直白点说,吃盐都得省着点。也没有粮食吃,每天都是男人打回来的肉和菜。要是没肉,就只能吃草。
不过短短两年,张小花就已经老得如同四十岁的妇人。她偶尔也会想起自己之前十几年过的好日子,弄不明白自己怎么就落到了这样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