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幕笼罩整座小城,这时代的街道,路灯极少,只有大路才有分布稀疏的昏暗路灯,偶尔某个机关单位的门前,点着一盏照不了多少范围的白炽灯。
道路两旁周遭人家的窗子,也透不出几缕亮光。光电在这个时代还是稀罕,珍贵的资源,煤油灯和蜡烛才是生活日常。
周国红乒乓球室里却有一个手电筒。
她找到手电筒,装好电池,就打开手电筒给他们照亮前路。
手电筒圆形的光晕在地面上晃动,明霞牵着二花的手,一步一步跟着周国红的脚步走。
周国红的家住在与灯光球场隔了两条街的处单层砖瓦小民房里。黑灯瞎火,具体外观如何,明霞也只看个模糊轮廓,手电光亮余光扫过,隐约看到院子里有几棵树影轻摇,初夏晚风吹拂,虫鸣低唱,一盏煤油灯幽幽亮起,手电筒的光亮立刻消失。
“二花,跟你娘先坐会儿。”周国红的连在跳动的煤油灯火光中,流露出溢于言表的高兴,招呼好二花和明霞后,又说道:“夏哲,去你们房间把里面那盏灯拿出来,安磊,给二花和明阿姨倒糖水。”
夏哲端出一盏稍小的煤油灯,将室内光线照亮后,周国红就拿着自己那盏灯找厨房去了。
“你带二花先坐会儿,我捞点面吃吧!”周国红一边走一边说道。
在场就她们两个大人,明霞自然不会干坐着等吃。在这个时代生活了这么些日子,她最明白生火做饭的麻烦事,便赶紧跟上,准备帮把手。
“诶,没事,不用帮忙。”周国红将手里的煤油灯放在高台上,不太好意思的推辞说道。
“一起来吧,正好一起聊聊。”明霞扫了一眼厨房,看自己那些事情能帮上忙,却看到旁边的木桌上,摆着几个还没洗干净的碗筷。
“额,”周国红尴尬地咳了一声,赶紧走过去,端起碗筷,说道,“中午出门急了点,就有点忘记了。”
“我来吧。”明霞到这个世界,接触到的人,就连小孩都整日忙忙碌碌如不停休的旋转陀螺,难得碰到一个忘记洗碗筷的,竟觉得还有几分亲切。
当初在她工作室的小弟小妹,好些都不喜家务,有些人干脆家里连碗筷都没买,批发一次性的回来,随吃随扔。
周国红家中的厨房,比明霞半露天的草屋子靠谱多了。不仅有规整的灶台,洗碗的池子,还摆了一个水缸。
明霞拿起水缸里的葫芦舀水,冲洗碗筷。她余光瞥见周国红坐在灶台前,拿着一张纸张,引火做饭。
一根火柴,还没碰到引火纸,就熄灭了。
第二根火柴,倒是把纸张点燃了,但是纸张烧完,也没把碎木料烧着。
只能继续拿新的火柴和引火纸。
等她拿起第四根火柴时,明霞看着实在心疼,想到自己当初家里只有一两根火柴的窘困,忍不住开口说道:“要不我来点火吧?”
周国红脸上一热,也不太好意思地笑着调侃自己,说道:“行,那就麻烦你了,我从小跟我爹在部队长大,后来去了乒乓球队,吃得都是大锅饭,也没自己做过饭,所以回老家都好些个月了,还是笨手笨脚的。”
明霞将洗干净的碗筷放回木桌上,开始引火烧柴。
这方面的技能储备,基本上都是来自于明小丫的。明霞只要将它们从记忆库房里找出来,多练两次,就很熟悉了。
既然周国红都自认不擅长做饭,明霞也没客气,直接接管了厨房,开始利索地忙碌起来。
原先拍胸脯说要请客吃饭的周国红,只能在一旁找找食材,递个调料,给明霞打下手。
周国红家里最多的食物,是晒干的挂面。大概是因为煮面做法简单,最容易上手,才成为周国红家里吃饭的首要选择。
不过,这个年代,家里能弄来这么些挂面,也真不容易。
不同时代,看同一件事情有着截然不同的态度。放在六十年之后,若哪个人天天靠着吃挂面过日子,那真是朴实勤俭到了极致。而如今的生活水平,吃个挂面,都会被人当成不懂得过日子。
除了面条,还有鸡蛋,一包虾干,一块早上买的豆腐,和一把豆角。
这些材料搭配在一起,还是能煮出一锅口味尚可的面条。
虾干入味,面香扑鼻,豆腐滑嫩,豆角鲜绿,还有焖熟的鸡蛋,这一碗上辈子随处可见的面条,明霞现在都能当成绝世美味了。
面条的味道飘出来的时候,在外头的三个孩子就待不住了。安磊直接杵在厨房门口,挽起袖子,就准备端碗干活了。
周国红看这小子眼巴巴的模样,失笑对明霞说道:“这两小子,这几个月吃我煮的糊糊面,估计够呛,多亏了你今天过来,让我们难得吃了一顿正常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