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在薛京的坚持下,哈月确实当场涂抹了那根外包装金灿灿的圣罗兰,可是那口红一上嘴,薛京就明白为什么哈月管它叫死亡色了。
太粉了,也太紫了,眼见着哈月白净的脸色因为这颜色立刻黄了两度,一张嘴巴更是差点从脸上飞出来,他懂了,这颜色确实是够死亡的。
大约是女孩子涂上可以吓跑登徒子的程度。
那天他俩你看着我我看着你互相瞪了半天,最后还是哈月忍不住捂着自己的嘴巴笑了,等到薛京低头认了错,哈月才从外套兜里掏出纸巾将唇上的颜色尽数抹掉。
然后用干净的嘴巴在他的脸颊上落下一个轻如雪花的吻。
她说,薛京,这次买的很好,下次别买了,算我恳求你。
回忆没有偏差,哈月在他们的恋爱史中可谓非常不解风情,但也就是这么一个不那么浪漫的女孩儿,从颜色到温度,从重力加速度到欧几里得空间,在他十九岁那年,完成了他对女性周边的一切启蒙。
可是此时此刻,哈月竟然用这种颜色的头巾把自己的整个脸全都包在里面。
不用赘述她的脸色现在是怎么样,不仅不白,黑中还有点带绿,大概是传说中的橄榄色。
而这张不必赘述的脸上,那张曾经被薛京亲吻过许多次的唇,正如干裂的大地般龟裂,从里头发出地壳运动般的巨响,“薛京?”
要怪就怪哈月的动静实在太大,她这一声吼,立刻把蹲在路边抽烟的老黄吸引过来,他饶有兴致地用鞋底灭了烟,冲着两个人挑着头问:“怎么回事,你俩认识?”
他们市里花钱请来写报告文学的“大作家”竟然和一位本地养猪的妇女认识,这真是有意思极了,不会这俩人之间还有什么桃色新闻吧?
八卦不是只有女人爱听,男人长舌起来也是很要命的。
所有人的目光聚集在这对看起来毫不相关的男女身上,几乎没有停顿,就听到他俩一个点头,一个摇头,异口不同声地回过头说:
“认识。”
“不认识。”
说认识的是哈月,而讲不认识的是薛京。
薛京刚才面色就发白,听到哈月肯定的回答,脸色更不好看了,连带着,他声音又恢复了那个客客气气的状态,他先是非常官方地环顾四周无害地微笑了一下,然后望着哈月的眼睛用极其礼貌的态度询问:“不好意思,请问我们认识吗?”
旁人可能不熟悉薛京的为人,但哈月毕竟和他恋爱过21年,非常了解他的脾性。
她这位初恋男友,除了长得漂亮,还有一大特点,就是为人处世方面也非常“光鲜”。
从外到内,总是恰如其分得完美,犹如被编程好的社交机器人。
本科四年里,上到老师,下到同学,哈月从来没有听说过薛京和任何人拌过一句嘴置过一回气,假设他们两个人当初没有谈恋爱,那他就是那类让人倍感如沐春风的正人君子,待人总是客气周到,“谢谢”“不好意思”“打扰您了”都是时长挂在嘴边的口头禅。
但是正因为哈月和他一起走入过亲密关系,见过他卸下“完人”的模样,所以才懂,有些人的亲和到了阈值,面面俱到,挑不出错,其实也是一种划清界限并不想轻易交付真心的表现。
就比如现在,他在用好的礼貌表示不太好的冷漠。
一看到薛京对她假模假式地微笑起来,她立刻反应过来,自己说错话了。
薛京曾在自己出版的第二本小说里写过:最体面的前任应该自觉自愿进行人间蒸发。
他们绝不可以出现在对方的生活圈子里,如果曾是同学那就不要参加同学聚会,如果还是同事,那断绝关系后一方理应辞职,就算命运不公,十几年后突然在街头偶遇,那也应该匆匆离开,假装从未相识,连目光都不应有交流。
这才能最大程度保留逝去爱情的遗憾和美观。
那时候薛京的笔力还很武断,带着少年的执拗,他写,过去式的男女之间,会坐下来聊天叙旧,时不时找借口出现在对方的生活里,是感情中最庸俗,最下等,因为那只能证明:昔日的罗曼蒂克已经泯灭,旧爱不过沦为被欲望操控的幌子。
复合无望,只不过是想睡个便宜觉罢了,这简直是对爱情的亵渎,叫人不齿。
哈月阅读时猜测过,他写这段话时大概不是从空中取物地创作,而是在写实自己的恋爱心得。
想到亵渎爱情,哈月面色一红,情不自禁地联想到一些她和薛京一起亵渎彼此的场面。
他们的第一次发生在他们恋爱半年之后。
大三的下半学期,薛京和她的感情越来越浓,几乎到达了蜜里调油的地步,眼神都可以平白无故得拉丝,饶是如此,薛京与她的交流总是形而上的,除了学业,他们聊宋代四雅,聊希腊哲学,聊电影聊歌曲聊人生,情到深处时,薛京还会用正宗的牛津腔为她朗读济慈的十四行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