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原话是,“我这辈子从来没有求过人,你姥姥姥爷不让我读书我没求过他们,你爸出轨要抛弃这个家我没求过他,但今天我求你,让我给自己做回主。”
“你如果真念在我们有母女情,等我彻底傻了,你就送我一程。”
路灯突然亮了,整条萧条冷清的街道因为亮化而朦胧缥缈起来。
每个人对自己的故乡都有特殊的定义,绥城于哈月,是个残酷又温热的梦。
不是没有体会过作为三口之家的幸福,但那些不允许被记起的童年早已远去,而后少女时代和母亲一起艰难度日的回忆又太干涩,尝起来很苦的时光,需要她日复一日地漠视才能勉强忍受。
如今,这个光怪陆离的梦又找到了她,在街头一切阑珊之处躲藏着,尾随她,时不时用迎面吹来的风恐吓她:她的生活是一场始终打不赢的败仗。
收回目光,哈月提步踏入另一盏路灯的光晕下。
无论是否孝顺,作为女儿的哈月都不可能许诺在将来会主动结束母亲的生命。
那是犯罪。
前天晚上她没有回答母亲的恳求,但保持缄默的她知道,她和母亲的未来其实已经一齐随着病情诊断被写在白纸黑字上了,赵春妮之所以会选择消极处理和她几年前决意不再购买彩票的理由一样。
她们都不想为了一个不可实现的奔头去努力了,抱有希望积极度日当然是件好事,但是有时候希望也能带来不可承受的痛苦。
人性中最大的恶就是贪婪,希望会繁殖出无数的求不得。
思考累人,三分钟的路程走出了三十分钟的效果。
人行道上,哈月的脚步越来越重,重到仿佛整个身体都已经深陷在灰色的砖块之下,她低着头,路过彩票店,勒令自己清醒过来,但入眠的混沌还是止不住缠绕着她。
不知道在荒芜的废墟内行走了多久,拐个弯,哈月终于来到了木兰街口,抬起头,一刹那,她自怨自艾的白日噩梦突然被打醒。
因为在酒店前那片五颜六色的光污染之中,正好端端地站着一个不属于绥城,也不背负苦痛的人。
那人和她真的没有一点相似之处,他身姿利落,面容干净,从头发丝到指尖都是那么晶莹而剔透,像尊月白釉的汝瓷。
人各有命,她不嫉妒薛京如今的成功。
但薛京周身与生俱来的光芒太亮了,刺目的璀璨组成了她人生的照妖镜,这面镜子从始至终都在用来提醒着哈月,她还不配做梦,哪怕是噩梦她也不敢。
她这种人,不是白瓷,更似杂草,即便是做生活的败寇,也要咬着牙,握着拳,一日日度,眼睛都不该闭。
下午从山上回到宾馆,薛京刷开房门的第一件事,就是把行李箱内折叠成豆腐块的所有衣服全都倒在床上摊平。
那天下飞机时被穿过的阿玛尼套装首先被pass,他不想让哈月觉得他寒酸到只有一套见人的衣服。
上山时穿的几件始祖鸟也被扔到地毯上,这牌子户外感太强,即便最近目标用户下沉,开始吸引了很多跟风的年轻男女,但他唯恐哈月笑他成了“出门不穿鸟一天路白走”的油腻大叔。
排除法令薛京最终的选择局限于一件曾经在国外vtage店内淘来的飞行员皮衣,和一条李维斯的宽松牛仔裤上。
可当他把这身衣服套上在身上,又觉得镜子里的自己怎么看怎么像是蓟城胡同里骑哈雷耍帅的街溜子。
“啧。”他对着镜子反复理了理领口,又看了看脚上的切尔西,简直不知道几天前打包时他到底在想什么。
不会是觉得人到了西北就得穿得像个牛仔一样吧?
该带几套leaire的,起码每次新书见面会时,他低调严谨的穿搭广受好评,不管书的内容怎样,他的外貌看起来都是和学识匹配的。
下楼找地方买衣服已经来不及了,绥城看起来也不像是会有集合买手店的城市。
要是把鞋换了呢?会不会好些,他行李箱里还有一件净版的t恤,勉强能把整身搭配的骚气盖一盖。
就这么在酒店里花两个小时反复调整自己的衣着,最后反倒在约定时间连头发都没吹干。
六点四十五,薛京匆匆按下电梯,他习惯在约定时间前十五分钟到达预定地,这是修养问题,并不是刻意为了早几分钟见到他的前女友。
关于他分明可以先走到马路对面的餐厅内坐下来等,但还是站在了酒店楼下那天分开的位置等,薛京暂时找不到什么好的理由为这种自找苦吃的行为开脱。
大概率就是不安吧,即便哈月跟他敲定了一起吃饭的细节,薛京内心仍然有一部分怀疑她可能会突然放他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