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分钟后,她吃完了他的第三包糖。
这个带着三包不同口味的果汁闪闪爆炸软糖、来凶杀现场练习自己堪比凶杀的吉他的家伙,稍微勾起了她一点的兴趣。
反正躺着也是躺着,小姐决定再跟他搭几句话。
“你是歌手?还是想当明星?”
对方摇摇头:“弹吉他只是兴趣。我没办法在人前顺畅弹奏,只是会写点曲子。”
“你在没人的凶杀现场弹奏也没顺畅到哪去。”
“……对不起,我会努力的。”
“中午一点多还有弹吉他的空闲……你是做什么的?”
“唔,普通的工作而已。只是今天老板被抓进去了,”男孩又示意了一下木门,“他是这起凶杀案的嫌疑人。老板都进去了,我心想……闲着也是闲着,来开拓一下兴趣爱好。”
哦。
小姐颇为欣赏:“那还不错。我也是凭兴趣来这里的。”
“你来这里做什么?”
“想找个男人给我买很多酒喝,这样我就能把自己的手臂切进酒里搅拌着玩。”
“……”
男孩“啊”了一下,然后露出很惊讶的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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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臂还可以切进酒里搅拌吗?”他若有所思,“是那种带闪粉的气泡鸡尾酒?那肯定很好看。”
小姐:“……”
咦。
本来不是应该“啊”一声尖叫着跑走吗,她是不耐烦继续被问了才甩出刚刚那个答案的。
咦。
现在的凡人思考模式这么奇怪了吗。
“但我觉得,只切手指会更合适?”男孩继续考虑道,“因为把气泡鸡尾酒装进桶里就会失去美感了……还是用那种漂亮的马天尼杯更合适。最上面泡一根手指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