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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走进酒吧的想法很简单:买杯蛋奶酒,然后,看能不能再撞上一个醉醺醺的人类,得到对方裤子口袋里的所有钞票,这样就能喝更多杯蛋奶酒了。
但,她伸出靴子、踏进酒吧的第一刻——
她就注意到了一个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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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他正在聚光灯下唱歌,金发下的银耳钉一闪一闪的,比酒吧内那颗两人高的圣诞树树顶的镀银五角星还闪。
一眼就注意到他了。
不是因为能把任何东西变耀眼的聚光灯,不是因为他清澈又经典的蓝眼睛,因为她一下就听出他唱的歌——
不是刻意悲伤的失恋,也不是饱含热情的告白。
那是一首唱给报丧女妖的赞美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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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很久没听过了,献给报丧女妖的赞美诗。
她——报丧女妖——献给她们的赞美诗,本该遗落在人类还相信神明的时代,遗落在生命还不回避死亡的世界。
没想过会在这里听见。
而且……唱得这么……好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