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大概是差生中最讨人喜欢的那一种。
下午的自习课开始大面积的空缺座位。还有一些人虽然不是队员,但也在下午明目张胆的不知道干什么去了。
篮球队不仅下午要去训练,晚自习也会趁着老师管得不严或者天没黑再打一会。
反正被问起来,也难以核实。
邓丽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在特别严重的时候说几句。
利用“班级荣誉感”说事时总是不好扫兴的。
叶惟觉得,如果不是因为得了篮球赛的前三名会加好几分集体分,邓丽是不会这么大度的。
陈思杨的加入显然让班上的男生充满了信心,料想他是打得不错的。
至于打得怎么样,她不知道,也没去看过。
王翰林也加入了篮球赛,只不过是替补队员。
叶惟对这件事表示很吃惊,因为他平时打球也不算多。
他经常带回来一些消息,譬如他们的训练成果,譬如他们今天和哪个班打了一场输了还是赢了。
大多数时候都是乐呵呵的,除了说起十四班。
据王翰林说,十四班的队长是个傻x。
虽然没和正面对垒过,但是经常占他们的场子,乱扔他们挂在栏杆上的衣服和踢翻他们放一边的水云云。
像王翰林脾气这么好的人,也觉得傻x的人,叶惟和张婕婕毫不犹豫地和他同仇敌忾了。
篮球赛越来越近,陈思杨他们也训练的越发频繁了,叶惟每天看到他们被陈思杨训得精疲力尽的回教室,也稍微为陈思杨感到高兴。
他终于有想做的事了,没有那么死气沉沉了。
有次下午体育课,叶惟本来打算在日常训练完后立即回教室,但张婕婕死活拽着她,让叶惟陪她去看看男生的篮球训练。
叶惟问:“今天王翰林要上场?”
张婕婕假装没听到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