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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晚宁低下头,轻轻地应了一声,“……好。”

她温顺的,像是没有什么脾气,任何人都可以照着她的脸,踢一脚。

温西礼看了她一眼,眉心不自觉得蹙了起来,有些厌恶似的,收回了视线。

姜酒是有心要躲。

也是真心不想再跟温家那堆人扯上关系。

她带着蓝雅的骨灰,去了榕城偏远的一个山清水秀的小镇上,这里交通并不发达,公交车一天也只有一趟,她花了整整三天,才终于到了。

温西礼并不知道的是,她从家里出来的时候,并不仅仅带了蓝雅的骨灰,同时,还有一张假身份证。

小镇偏远,还没有实名,甚至连监控都还没有布局到这里,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是一个堪称与世隔绝的小地方。

恐怕就算是榕城的城里人,都不会知道自己的城市里,竟然还有这么一个穷地方。

而姜酒之所以知道这里,还是小时候,蓝雅带着她,来这里写过生。

蓝雅是为了爱和艺术而生的,她爱得单纯热烈,当她的爱枯萎的时候,她的生命也已经走向了终结。

姜酒已经接受了自己并不值得蓝雅活下去这个事实,只是她还是爱着蓝雅,还是希望她能长眠在她喜欢的地方。

她应该是不会高兴她把她葬在姜山梁身边的。

这里,应该是她喜欢的。

小镇群山环保处,是一处波光粼粼的湖泊。

在她小时候跟蓝雅过来写生的时候,她还有幸跟蓝雅上船在湖里一起玩过。

姜酒把蓝雅的骨灰,洒在了湖水里。

剩下了一点点,用玻璃瓶装了起来,贴身带着。

然后,又在小湖边租了一个小排屋,打算在这里住一段时间。

“蓝小姐,”有人在门口敲门,一口榕城口音浓重的本地话,“你起床了吗?我做了面食,你中午来我家吃饭吧!”

姜酒在这里,用的是蓝雅的姓名,反正是自己母亲的,用起来也没什么负担。

小镇上年轻的男女都出门打工了,留下来的,不是小孩,就是老弱病残,难得有年轻女孩子过来这里租房子,姜酒过来这里住了一个星期,几乎是吃百家饭过来的,民风淳朴的令人震惊。

姜酒还没睡醒,被人吵醒,有些恹恹的开门走了出来。

“啊呀蓝小姐,太阳都晒屁股了,你怎么还在睡?”张阿婆嘲笑她,亲热的拉住她的手,“我家面疙瘩快做好了,走,吃饭去啊!”

姜酒还穿着睡衣,被她拉出去,有点尴尬,她实在有点怕了这里人的热情。

“我先刷个牙,”姜酒用力把手抽回来,“我现在还不饿……”

张阿婆瞅着她,“你就是不吃饭,才瘦成这样!怎么就跟我那孙子似的,吃个饭还要人捧着碗追在屁股后面!”

张阿婆的孙子,就是不远处泥地里那个拖着长鼻涕满山乱窜的三岁小屁孩。

姜酒觉得自己被狠狠羞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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