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性/事带来的不止是欢愉,还有不可阻挡的疲倦。沈多意甚至对后来戚时安抱着他去清洁毫无印象,眼睛一闭就睡了过去。
他做了场好梦,梦见在胡同里。
胡大爷家的葡萄成熟了,他得了一大串,边走边吃。走到院门口后就在门槛上坐下来,把那串大葡萄吃得只剩下一半。
那一半他得留着,省着吃。
沈多意坐在门槛上无聊,扭头看见了停在台阶旁的小三轮,他“蹬蹬蹬”跑下去,踩上三轮就往外面骑。
他太瘦了,也有点矮,坐在车座子上都够不着脚蹬子,于是悬空着使劲蹬,结果快骑到胡同口的时候轮胎绊住了一块大砖头。
车把一歪,胡同窄窄的,他直接就朝墙上去了。
沈多意闭眼跳车,做好了摔在烂砖头上的准备,恨不得提前嚎啕起来。谁料伸来只手臂,把他连兜带抱弄下了车。
对方是个比他高一头的男孩儿,他没见过。
“你住在这片儿吗?”
“我叫戚时安。”
怎么答非所问呢。沈多意说:“我叫沈多意,我还有半串葡萄,请你吃吧。”
从此以后那个戚时安经常出现,他们俩一起做数学题,一起看书,一起从胡同尾跑到胡同口。甚至一起玩过家家,但对方必须要当爸爸,可把他给气死了。
再后来他成中学生了,中学生不能光学习,还得情窦初开。
沈多意每天早晨坐在门槛上背书,比小鸟还勤奋。哇啦哇啦背完一篇英语课文,他有点累了,脑袋一歪靠着大门,平行视线中看见红色大门上有一行小字。
“多多,我好像喜欢你。”
字在这个位置写,说明知道他每天都会坐在这儿,不然是看不见的。沈多意猛地站起来,伸手用力地把字擦掉,擦了满手的灰。
第二天,他又发现了一模一样的字。
第三天,他逮住了写字的人。
……
房间里昏暗不明,厚重的窗帘不透一丝光亮,戚时安上半身裸在被子外面,手臂被紧紧掐着。他睁开眼,随手拧开床头灯,转头就看见沈多意在梦中蹙着眉。
而且掐得他越来越紧。
“多意,多意?”戚时安不怎么怕痛,干脆放任不管,猜测他在梦里犯了混,不然沈多意怎么睡着觉都气哼哼的。
忽然间手臂一松,沈多意醒了。
戚时安翻身搂住对方,好奇地问:“做什么梦了?”
沈多意还怔忪着,倾身嵌在戚时安的怀里,紧抱着戚时安的脊背,没头没尾地说:“你怎么那么没礼貌,我请你吃葡萄,你也不说甜。玩过家家,只能你当爸爸。在门上写‘喜欢我’,却不留名字,你是不是缺根弦儿?”
戚时安心中微动:“你梦见小时候遇到我了吗?”
“嗯,托你的福,我没摔到砖头上。”沈多意仰起头,“要不是你的肌肉太硬,我掐不动,没准儿就梦见咱们一起创业了,你说说你。”
戚时安任由牢骚,低头在沈多意的眉心吻了一下,然后偏到耳边,悄悄地说了句话。
“……无耻。”沈多意在骂人方面词汇量很匮乏,他推不开戚时安的胸膛,只好自己躺平不看对方。
戚时安笑了一声,伸手抚过他脸侧的汗,捏一捏下巴,不太规矩地乱碰。
不一会儿,戚时安已经心猿意马,说:“你蹬腿干什么?”
刚睡醒时不觉得,此时翻身又动腿,沈多意只觉得没一处不难受,他重新抓住戚时安的手臂,小声道:“我全身都好酸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