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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那把琴和卖掉的是一对儿吧?”

她看得出来,那琴的做工和色泽应该是出自相同的人,应该是一对儿。

“嗯。”陈潇然低头瞥了眼,没掩饰。

“那我要是没猜错的话,另一把的主人就是教你拉小提琴的人,是吗?”

“对。”

又猜对了。

沈一歆见陈潇然没生气接着往下说“是男孩子吗?很重要的人?”

陈潇然自顾自将酒续上,一语双关“是”

“他……对你好吗?”

“好。”

沈一歆突然有些替朗煜惋惜,按照这个事情走向,陈潇然说的男的妥妥是白月光般的存在,这种情况下,很难后来者居上吧?

“那朗煜呢?”

作者有话要说:

【1】西班牙作曲家帕斯夸尔·玛奎纳·纳罗创作乐曲。

【2】韩国歌手李泰民、金钟仁演唱歌曲。

关于本章情节安排的意义或者原因:

第一如果像沈一歆一样被人怀疑的情况下,该怎么做?

紧张无措肯定是第一感受,但面对那样的情况应该做的是让对方拿证据证明,像《不证无证之罪》里写的“如果有人冤枉你吃了他的东西,你不要剖开自己的肚子以证清白。应该挖出他的眼睛咽下去,让他在你肚子里看清楚”,包括法律上也一直在强调“谁主张谁举证”,所以遇到有人泼脏水的情况不要害怕,可以大方向对方索要证据。但同样过后也要将事情原委弄清楚,因为传言会在人们的嘴巴里逐渐偏离实际,成为事实。

第二朋友看后问我为什么不按照常规的思路去写小提琴弄丢这件事,因为按照情节发展应该是有人嫉妒女主,然后故意针对。但我会觉得首先现实生活里女孩子的友谊还是很美好的,尤其是越优秀的女孩之间越会有惺惺相惜的感觉,但是也不排除确实有居心不良的人;其次是我不太喜欢塑造一个优秀的女性角色却让她因为喜欢男主而雌竞,耍心机,大概我主观上觉得不管是喜欢的人还是物,如果在追求的同时是让自己变得面目可憎的话,反而得不偿失。每个人心里都有属于自己的骄傲,沈一歆如此,陈潇然也如此,她们不会允许自己灵魂变得恶劣,我们同样如此。如果追逐到心中事物的代价是丢掉美好的自己,那就要试着学会放弃,哪怕这很难。

希望每个人都能有拿得起的决心和放得下的勇气,我们值得更好更适合自己的人,不必纠结于眼前,要当永远盛放的玫瑰。

第18章

“也好。”

陈潇然把玩着手里的酒杯,微微一怔,回答道。

朗煜炽热火烈像太阳,自然是最好的人。

沈一歆看着她,突然来了句“我可真羡慕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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