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返回自己定下的酒店,坐在自己的房间内开始捋一遍纠纷案件的涉案人员,准备编写起诉状。
涉案人员共有五位:
四家户主和那位村书记。
案件的起因嘛,就是四家用户为了自己的方便,联合侵占他人的宅基地。
和王友良一家争吵最凶的那个是主犯,其他三户则是从犯。
他们三家的行为就是典型的见风使舵。
这个路况是今天才有的么?
很早之前你们觉得不方便,为什么不早点站出来反映这样的问题?
现在有个出头的人了,你们就立刻就凑上去了是吧?
既然敢这么做,那就要承担一定的责任才对。
就像村支书让他们四家一起出钱的道理一样,因为他们都是“获利”的一方。
村支书的问题嘛…
那就比较严重了…
写完起诉书已经是下午四点钟,有些无聊的李晨躺在床上,又开始思考了他和委托人之间的对话…
好像…
普通人在面对那种情况时,还真的不知道如何应对。
在没有请律师的情况下,普通背景的人在碰到这样的情况,也只能选择向对方妥协…
次日。
早上九点钟,李晨带上自己的证件前往当地的审判院。
九点半,立案大厅。
“你这个事情,有没有去找过有关部门进行反映?”
负责接待内交案人员看完李晨的起诉书开口反问。
“没有,他们找过村书记,村书记不给处理,这才想要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解决问题。”
接待人员闻言也是开口解释:“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是没有办法给伱进行立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