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叔,买朵花吧。”
脆生生的童音试探地叫住了游魂一样的年轻男人。
他打扮得西装革履,很是贵气,小女孩想,如果他能买自己一支花就好了。
顾向年顿住脚步,一米八几的大高个停在小女孩面前,颇有种吓人的威慑感。
小女孩不自觉地后退了一步,她是出来赚零花钱的,卖不出去就卖不出去吧,这个小叔叔好苍白,看着真吓人。
“你说什么?”
顾向年的精神还有些涣散,他没听清楚小女孩的话语,以为她在和自己问路。
“买支花吧,叔叔,玫瑰花可以送给喜欢的人呢。”
手里抱着的一大束含苞待放的红色玫瑰,是从家里花店里拿出来的,妈妈说,滨江大道这边人很多,卖出去了挣的钱就都是自己的零花钱了。
看帅气的小叔叔愣愣地盯着被修剪得枝叶整齐的玫瑰,小姑娘鼓起勇气推销起来。
“不贵呢,一支99,寓意天长地久,送给漂亮姐姐,告诉她你想和她天长地久,她一定会很开心的。”
小姑娘结结巴巴的,显然不是个熟练的推销员,笼罩在顾向年的阴影里,讲了一会儿自己气势就败落下来。
“要不……你买十支我送你一支,凑十一支‘一生一世’就更吉利啦。”
“他不是漂亮姐姐。”
“什么?”
小姑娘疑惑地看着眼前的帅叔叔,不懂他的意思。
顾向年蹲下来,抽出一支花瓣重叠略微翻卷的红玫瑰。
“送了花,他就会开心了吗?”
小姑娘连忙点头,生怕今天遇到的第一只肥羊跑了。
“嗯嗯,我家就是卖花的,每一个收到花的人都很高兴哦,而且不一定要情人节或者告白才送花,什么吵架啦、闹矛盾啦、误会啦都可以送的,爱她就送她玫瑰,让她知道,无论发生什么事,开心或者不开心,你一生一世都只喜欢她一个人的。”
察言观色地发现小叔叔的购买潜力,小女孩卖力地推销着手里的植物,胡编乱造着从母亲那里学来的广告词。
顾向年突然一笑,他何尝不知道这些老套的把戏,
“爱她就带她去xxx”
以前陆宇宁和他吐槽某个品牌的冰激凌巨贵的时候,还特意指着冰柜说,要分手的女孩子才不会因为这么高热量的东西改变心意呢。
可是那时候他不懂,以为陆宇宁真的不想吃冰激凌,现在才领悟到,或许越是老套的东西越是有效,不然这样一成不变的浪漫就不会流传许多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