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局里,警察让杨显出示身份证。
杨显坦然拿出他八岁时离家,一直带在身上的家里户口本和身份证。
身份证上的他还是个小孩,但现在他已经十八岁了。
警察查找杨显的身份证信息,看到杨显父母双亡,皱眉道:“你是北城人,怎么会跑到这边来?”
杨显看警察神色如常,不像是要抓自己坐牢的样子,放松了些,把过去的事情讲了。
警察听完也是唏嘘。
“好小子,有勇气,流浪了十年呢。”他叹了口气,“但这种打人自己逃跑的事儿,我们是不赞同的,你其实当时可以求助妇联,可以去福利院里生活。”
其实主要还是杨显没有别的亲戚了,法律上需要监护人。那时候房产过户什么的还没有这么严格,很容易被人钻空子。
不过,流浪十八年还能长成这么硬挺的小伙子,也不容易。
“这样,笔录做完了,你先跟我回家睡一晚上,明天我……”
“汪汪汪!”
警察话还没说完,细犬毛毛突然嚎叫起来。警局里的灯开始闪烁,有女人嬉笑着进了警察局。
杨显抬眸往声音来源方向看,看到的是个身穿红衣服,长发飘飘的漂亮女人。
女人眨眼睛到了他身边,娇笑着俯下身,眼神里透着媚色:“我的乖侄子,终于找到你了。”
“嗷汪!”毛毛龇牙咧嘴,凶悍地看着女人。
女人对毛毛吹了口气,毛毛瞬间安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