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回讲到明朝的外贸利润多由中央与地方抽成瓜分,而“广州市舶司”则作为“朝贡贸易”前沿意义非凡。
此事当然反映朝了明朝大太监刘瑾在肆意弄权,不利于正常海外贸易,但也显示出广东近年的富庶。
明朝弘治年间,刘瑾犯罪,被赦免后侍奉太子朱厚照。到了弘治十八年(西元1505年),朱厚照即位,是为“明武宗”,任命刘瑾执掌“钟鼓司”,与其他七名受宠的太监合称为“八虎”,而他刘公公则居首位。
刘瑾还弄出各种花样来供朱厚照消遣,深得朱厚照宠幸,很快便升至“内官监掌印太监”。到了正德元年(西元1506年)初,大内总管刘公公又受命掌控了京师三大营之一的“三千营”,相当于皇帝的亲卫军。
“三千营”主要是由投降的蒙古骑兵组成的,也就是说,“三千营”实际上是以雇佣兵为主的“骑兵军团”。
组建“三千营”时,虽以三千蒙古骑兵为骨干,但后来随着部队的发展,其实际人数则远不止三千人。
“三千营”与“五军营”不同,它下属全部都是精锐骑兵,尽管这支骑兵部队人数不多,却是明军最为强悍的骑兵力量,平时都由皇帝亲自掌控并与“锦衣卫”一起负责皇城安全,但在战争中主要担任突击的角色。
此外,大太监刘瑾还借皇帝之名圈占了三百多处皇庄。这些做法引起了朝臣们的警惕。因此,刘瑾不断受到弹劾,但不仅毫发无损,反而还升任“司礼监”的“掌印太监”。
于是,刘瑾在“外廷”以大学士焦芳为爪牙,大肆迫害那些曾公开反对他的朝臣。自从正德二年(西元1507年)起,刘瑾开始掌控文武百官升降和任免,使百官见了他也得纷纷跪拜,且贪污不计其数,权势更是炙手可热,被时人称为“立皇帝”,而朱厚照则被称为“坐皇帝”,寓意掌握大权的人是刘瑾而非朱厚照。
据传,刘瑾相信江湖术士余曰明之言,以为自己的侄子(一说从孙)刘二汉将来会当“皇帝”,便私藏兵甲。由于他树敌太多,导致“八虎”另一成员张永与朝臣杨一清联手合作,于正德五年(西元1510年)平息宁夏“安化王之乱”后呈上被刘瑾隐匿的安化王檄文,其中就提到了刘瑾欲图谋不轨,致使刘瑾被逮捕。
皇帝老子在下令抄刘瑾家时,竟发现了兵甲、玉玺和藏着匕首的扇子,于是坐实其谋逆罪状。同年的八月二十五日,刘瑾被凌迟处死。刘瑾乃陕西兴平人,生于西元1451年,乃明朝中期有名的大宦官(老太监)。刘瑾原本姓“谈”,也有人说他姓“淡”,六岁时被太监刘顺收养并改姓“刘”,后来净身入宫当了太监。
“大内总管”刘瑾以“改革财政”之名,派亲信到处查核库银,而广东经刘瑾一查,财源便得摊在阳光下。
此后,对外贸易的所得利权已不能由广东地方独享,故“巡抚”陈金在正德四年(西元1509年)正式奏请对番舶“以十分抽三为率即30%,贵细解京,粗重变卖,留备军饷,是广东与中央平分番舶贸易利权的结果。
到了正德五年(西元1510年)七月,“市舶太监”毕真在刘瑾的指示下,企图完全操控海贸利权,可是不出一个月,刘瑾便因“寘鐇之乱”的牵连而下狱处死。于是,广东“市舶管理权”仍在地方官手中,而“抽分制度”便在这一转折中确立,十分抽三也成为中外贸易的一项制度,从此在沿海各地严格执行,让外国人痛恨。
当时,葡萄牙人在西元1514年初来“屯门”所见到的情境,其实已经是“制度化了”的海关及海港管理。
经过明朝地方官府规划后,珠江口的海港管理已十分有秩序,且各国商船抵达后,便被安排靠泊指定的湾澳,比如来自马六甲(马来西亚)的商船就停泊在“屯门”,来自暹罗(泰国)的商船就停泊在“葵涌”。
这比起成化、弘治时期“湾泊不一”的情况已大有改善。当外国船泊港后,来自广州的“市舶官”和中国商船随即到来,由官方认可的人组成估价者登上外船对商品进行估算价值。当时,市舶官员在场监督,海关税率是胡椒20%、苏木和乌木50%、其他商品10%,直到估算完毕后,才允许中国人与外国人开始贸易。
外国商船便按税率向市舶官员交纳大笔税金。然后,估价者才以商人身份,把从广州带来的商品跟外商进行船对船的贸易,这其实就是官府垄断的“大买办资产阶级”运作模式,既方便官府收税,也能提价。
正德中叶以前的贸易,都是在和平而有秩序的气氛下进行的。外商、官僚和华商三方都得到了好处和满足,并且初期关系亦算良好。尽管朝廷“海禁”,但贸易被允许,老百姓得到满足,因此也不必去冒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