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芬奇是罗格斯混血,是信仰月神的魔法师。
由于大量力量来源于月神,她占星能力极强,擅长召唤术与奥术类法术,综合起来是个通用能力很强的魔法师,在安全的城市里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
她是法兰克福王朝里魔法氏族的人,虽然全家都成为了很稀少的魔法师,但没有一个家庭成员算的上公众意义上的成功人物。
魔法学院毕业以后作为稀有的法师,没有投身军事,政,治或者月神信徒和炼金工坊等一系列法师在意的重要事宜。
活的浑浑噩噩,糊里糊涂就连最要紧的月神法术都释放的不太自然,好在家里产生了大量魔法官僚,她能混进帝国行政部门,做个魔法保安。
每当被人问起为什么不多练习月神法术时总是那一句“别人会保护我的,我又不丑,哪个男的不想英雄救美,再说我是魔法师啊。”
她确实有能力这样,长的还相当漂亮,飘逸的短黑发,黑眼睛,配合着不胖不瘦的身材显得神秘又知性,唯一不足的是来自月神信徒特有的黑眼圈与黑嘴唇显得不像个标杆性的美女。
每当穿着显瘦的黑袍,她看起来就像一个强大的大法师,她对这个形象相当的满意每次出去采购总是带着法杖和兜帽用基本的月神法术蒙住自己的脸,享受会人群的追捧。
周围的人经常背地里讽刺她,说她傻里傻气就该去橡木酒吧做厨娘,或者像一条黑色的老鼠等一系列言论她都会用魔法暂时阻断听觉,对讽刺她的人丢猫。
“不管这样那样,谁有出息谁没出息,我依然是一个十分稀缺的魔法师。”她总是这样想。
“反正在法兰克福生活,法师只要会挥挥魔杖就可以,反正又没什么事做。”
一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达芬奇又在自己的法师塔上结束了自己一天的占星工作,这一次得到的结果又与往时相同,总是与昨天差不多,送给学院的塔楼的占星报告,依然完成的比别的魔法师敷衍。
只能说连这个招摇撞骗的简单工作她也能同样完成的一般般。
挥挥手,招来自己的魔法家具,达芬奇惬意的在躺椅上躺下,从书架上召来一本包装到浮夸的少女读物,双手放在肚子上摆出个舒服的姿势,开始滥情。
她已经快20岁了,就连一次恋爱都没有谈过。这本《条格情史》讲述了1000年前某个女魔法师和骑士在冒险中相识,在相处中逐步诞生爱情的烂俗故事。
这已经是她读的第四十本烂俗故事了,这本刚才还在书架上的女性向骑士小说,甚至能比她的《神秘学通史》翻的都烂。
“英雄美女,爱情冒险,痴情男二,巨龙财宝。我还就是读不腻,就是那么上头。”达芬奇满脸通红的自言自语。
结束阅读,达芬奇讽刺的看着《条格情史》的封面,金发,大高个,露出美腿的丰满美女手持魔杖躲在勇敢的骑士身后对着“独眼巨人”释放巨型杀伤魔法。
“其实法师不需要魔杖和长袍,这种职业形象茶毒了多少人。”达芬奇边走边想对着咖啡杯挥手,一脚踢在自己的使魔身上,开始了最厌恶的研究报告撰写。
“以太是四大元素之首,能感知到以太者能使用强大的空间法术。”达芬奇挠了挠脑袋开始检查空气元素。
“又是,风,水,火,土。总是风,水,火,土。”
算了不学了,感知什么,去看看魔药长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