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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十七弟,你又长高了!”朱棣大笑走去,抱着宁王朱权的双肩,“也壮了,是个爷们了!”说着,用力在弟弟的肩膀上拍打几下。
宁王朱权笑道,“四哥,听说您今年又打了一个胜仗?还俘虏了一个啥小王子?”
年初二月,北元宗王太尉乃尔不花,丞相失烈门犯边。被朱棣率领三万精骑击退,俘虏辽阳王之子。
“都是小打小闹!”朱棣矜持的笑笑,“算不上什么大阵仗!”
“那也比我强,大宁府重兵布阵,北元根本不来了!”朱权嘴上虽然这么说,可是语调中的骄傲却溢于言表。
他虽然年纪小,可是在大明诸塞王之中,兵马最为雄厚,战力也对位强悍。他这么说,也未尝没有显摆的意思。
说着,宁王朱权又笑起来,回身拉着自己的战马,“四哥,看看弟弟的巴尔思!”
巴尔思,蒙语老虎的意思。
给一匹战马起名为老虎似乎有所不妥,但是亲眼得见朱权的坐骑,也要感叹真是马如其名。
这战马通体枣红,除了额头有一白色的星点之外,没有一丝杂毛。而且身材极为雄壮,长途跋涉之后,身上的汗水油亮。战马很高,四肢修长有力,更让人惊叹的是,战马脖子上那一圈浓密的鬃毛。
而其和其他温顺的战马不同,此马的眼中带着浓浓的傲气,看到周围的战马,眼神中满是轻蔑。
朱棣赞叹一声,“好马!”
都是骑马打仗的男儿,马对于他们而言不单是工具,而是袍泽伙伴,更是家人朋友。主人和战马心心相映,方能在乱军中所向睥睨。
嘴里赞叹着,朱棣忍不住伸出手,想去触摸战马的脖颈。
谁知,宁王的坐骑却不屑的发出一声嘶鸣,骄傲的扭开了头。
“呀!”朱棣笑道,“还挺有脾气?”
天地万物之中,战马最有灵气,最通人性。
朱权在战马的脖子上拍拍,挠了几下笑道,“这是弟弟手下的蒙古勇士,在草原的野马群中套出来的,足足训了一年,弟弟才能上马。平日除了弟弟,谁都碰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