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还不到午时,按后世的时间算,大概也就是十点半不到十一点的样子。
马括已经接近了敕濮部落二十里的地方。
由于马括加大了斥候绞杀的力度,凡事看到汉军的匈奴斥候,没有一个活着回去。
总共绞杀两三波的斥候,敕濮部落那边仿佛没有太大的反应。
敕濮王的大帐内,敕濮王正在吃烤肉,和马奶。
打仗是个体力活,必须要吃肉才扛得住。要不然,打仗打到了一半,自己因为体力耗尽,低血糖症状出现,那无疑就是送死。打仗,有时候也是在拼体力,体力好的自然占优势。
“大王,斥候有一会没有回来了,用不用再派出一波?”敕濮部落的武士不停地向敕濮王汇报着情况。
敕濮王停下了手中割肉的刀,沉默了片刻,道:“那就再派一波出去。不论遇到什么情况,发现异常立马返回,不要多停留。”
“是!”
又吃了几块肉,敕濮王始终觉得有些不对劲,却又说不出哪里不对劲。这种不安的心,使得他的胃口都变差了些。
不过为了下午打仗,他还是强迫自己多吃几块肉,好留出充沛的体力。
“不对!”敕濮王终于感觉到了异常情况,“来人!”
“大王!”门外进来一个武士。
敕濮王道:“你把阿弓找来,让他听一听是不是汉军来了!”
那个武士惊讶道:“大王,汉军不可能平跑这么快吧?”
敕濮王气得拿起一块木头就朝武士砸了过来,吼道:“快去!”
“是!”那个武士很少见到敕濮王这样发怒。如果他在不去,下次敕濮王扔过来的就会是匕首。
武士很快找到了阿弓。阿弓是敕濮部落的一个孤儿,跟在敕濮王的身边,就是因为有这种听声辨物的能力。趴在地上听声音,是一名优秀牧民的基本能力,几乎每个人都会。阿弓之所以这么突出,是因为他能听出别人听不出的东西,比如远处的是什么牲口,距离有多远,速度有多快,方向朝哪个方向,以及还需要多久能达到自己所在的地方。
在哪个时代,阿弓的这项能力就相当于精确的雷达探测功能。以往的战斗中,敕濮王没少利用这个利器取胜。试想,如果提前能知道对方的兵力部署,行军路线,那么自己提前准备的话就会有更多的优势,也会有更大的胜算。
只见阿弓领命以后,直接扔掉了割肉的刀,吐出了口中的肉,趴在地上听了起来。
起初,阿弓也没太当回事。但是听了一下以后就觉到了不对劲。
又听了片刻,阿弓皱起了眉头,紧接着面色大变,从地上一下跳了起来,飞奔到了敕濮王的大帐。
“大王,不好了!汉军很快就到,人数大概有一万!”阿弓面色惨白,压低了声音朝着敕濮王汇报。
“什么?消息可靠?”敕濮王知道自己问了一句废话,却还抱着一丝侥幸的心理。
“大王快准备吧,马上就来不及了!”阿弓对自己的判断非常自信。
敕濮王不再犹豫,三两步地快速踏出了大帐,喊道:“击鼓,全部上马迎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