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尔兰人墨菲,男,36岁,职业:苦工加流氓。
他的祖祖辈辈在英国地位低下,饱受贫穷、饥饿,于是到了他的父亲这一辈,一咬牙卖掉了所有的家产,远渡重洋来到了美国。
在美国,他们一家还是很穷,老墨菲在纽约靠卖苦力为生,于是他再一咬牙,加入了西进运动的行列。
恰逢彼时,丹佛发现了金矿,于是他们在丹佛定居了下来。
和其他的幸运儿不一样,老墨菲并没有找到太多的金子,反而死在了山里,而他的儿子,由于从小缺少良好的教育,成了丹佛爱尔兰街远近闻名的流氓。
不过在混流氓圈这方面,小墨菲显现出他得天独厚的天赋,很快混成了头头。
此刻的他,正在冶金厂的后院里,聚集了一帮手下。
“明天议员演讲的时候,你们只管跟着吆喝就行,然后,中午,记着,中午,和去年一样,一起冲进唐人街,给我狠狠地给那帮还敢回来的黄皮佬一点教训,抢到的,都归你们。”
吃到了甜头的流氓们纷纷点头,去年的那件事儿,原以为要进去蹲个一段时间,结果反而是那帮华人被逮进去关了三天。美其名曰保护他们的安全。
墨菲吩咐完之后,双手插着口袋,吹着口哨,走出了冶金厂。
这一切对他来说轻车熟路,最关键的,他又要有钱了。
他看了一眼天色,自己的那个姘头应该还没开始接客,等会儿要让她爽一爽。
他按照之前的约定,穿过两条街,回到了自己住的那个街区。
在街角处的阴影处,他看见了那個带圆顶礼貌的男人,男人看见他,直接转身走进了巷子。
左右看了一下没有熟人之后,他也低下了头,加快步伐跟了过去。
男人把他带到了一处僻静的地方,他从衣服里掏出一个袋子,丢给了墨菲。
“事情就安排好了吧?”男人问道,他摘下帽子挠了挠自己的头发,这个男人正是鹰钩鼻子林奇在办事处遇到的平克顿侦探——丹尼尔。
“一切OK了。”墨菲把纸袋子的口打开,向里面看了一下,又舔着嘴唇把手伸了进去。摸了一下,嘿嘿地笑了起来。
丹尼尔一脸嫌弃地看着他,觉得自己天天要跟这种人打交道,实在是不太体面。
可随后,他发现一把枪,抵住了他的腰,而墨菲的笑容,也变为了惊恐,因为他的腰,也被枪顶住了。
“啪,啪……”一个带着牛仔帽的人拍着巴掌从巷口拐了出来。他的脸隐藏在帽檐的阴影之下,可他的声音,却透露出丝丝地寒意。
“做得一手好交易。”